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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首届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通知

渝人社〔2021〕31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应急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对象,包括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监机构、地震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其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以及为执行专项任务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参加重大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集体和个人。

    2. 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评选对象,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和由该队伍同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3.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评选。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在完成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因公殉职人员,可以推荐。

    (二)推荐单位。

    1.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分7个推荐序列,分别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地区(单位)的推荐工作;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负责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会同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由该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推荐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负责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人事司负责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

    2. 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推荐。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每个总队可推荐1至2名人选(训练总队可推荐1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机关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可分别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名额。

    本次共评选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200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30名。分配至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局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其余推荐序列推荐名额由相关部门另行分配。

    二、评选条件

    各推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条件,同时结合应急管理有关职能职责,进行择优推荐。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洪抢险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任务。

    3.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秉公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 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竭诚服务人民群众,有效组织指导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显著。

    5.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受到系统内外广泛赞誉,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 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

    2. 勇于攻坚克难,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执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火灾扑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抗洪抢险、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等任务,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 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 克己奉公,敢于斗争,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 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应急局成立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推荐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人事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程序。

    1. 提出拟推荐对象。

    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区县应急局会同本级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按《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渝应急办发〔2021〕15号)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拟推荐对象初审推荐材料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报送至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推荐对象严格审核,并统一征求市级公安部门意见,组织召开评审会,统筹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拟推荐名单,经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矿山安监机构、地震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等推荐序列由推荐单位征求市应急局、市人力社保局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送。

    2. 初审。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拟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通过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反馈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推荐序列有关推荐单位。

    3. 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按规定深入考察。市应急局负责统一征求市公安局等部门意见。相关推荐序列按下列要求审核,并将复审推荐材料报送市应急局(时间另行通知)。

    (1)地震机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推荐的,由推荐对象所在地应急局会同本级人力社保局逐级审核报送;

    (2)市级及以下煤矿安监机构,总队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推荐的,由市应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报送。

    市应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推荐名单在市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4. 复审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的推荐考察程序、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以及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5. 决定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二)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评选程序

    此项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但在提出拟推荐对象阶段,需由市消防救援总队统筹审核并征求市应急局、市人力社保局意见后上报;在确定正式推荐对象阶段,需由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并在市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表彰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表彰集体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表彰个人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或“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是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应急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功绩导向,推荐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注重推荐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执行重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防汛抗洪抢险、重大安全保障保卫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任务中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系统内外影响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拟推荐处级干部的,须同时推荐1名科级及以下级别人员备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职工服气。

    (三)激励创先争优。结合评选表彰,应急部在应急管理系统同步开展“向党和人民汇报”主题实践活动,由各单位结合推荐评选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组织。突出争创过程,发挥激励作用,引导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把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打造成学习先进、弘扬榜样精神的过程,展现队伍良好形象的过程,培育应急管理特色文化的过程,表彰一个,鼓舞一批,激励一批。

    (四)加强宣传报道。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价值追求和人格力量,讲好新时代应急管理人故事,生动展示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时代风采,大力营造学先进榜样思想、走先进榜样道路、创先进榜样业绩,全社会关心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联系方式

    市应急局,王付琴,023—63012936:023—63218978(传真),xyz67511639@163.com(邮箱),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附2号604室,邮编:401121

    市人力社保局,周燚,023—8897985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邮编:401120


    附件:1.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报送材料要求

    3.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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