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1〕193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社保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市属国有大型企业组织人事处和离退休工作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老干部工作兼职人员。
(二)推荐名额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4名。每个地区、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个候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县处级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一)“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斗奉献、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正气充盈,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称赞。
(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人中根据事迹情况,择优评选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申报。推荐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产生。各地各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在老干部工作部门集体研究、组织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共同初审、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县级公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二)按时填报推荐材料。基层单位规范填报《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2、3)一式6份,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集体研究、共同初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公示材料和《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各1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用回形针逐份固定,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并呈报重庆市“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审批表》中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用“方正仿宋GBK、16号”字体填写,字数不超过2500字,每份《审批表》页数控制在8页以内。推荐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下午6时,逾期未送达视为弃权。
(三)开展评审、考察、征求意见、全市公示等后续工作。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作者授予“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市人力社保局有关领导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老干局综合处,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全市各地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进敬重老同志的政治情感,増强服务老同志的政治自觉,提高引导老同志的政治能力。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不断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王光列,联系电话:63899334、63898467(传真),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620室(市委老干局综合处),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人:周燚,联系电话:88979859、88152785(传真),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301室(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重庆市“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4.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