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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第六届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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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9个部门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第六届

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渝人社〔2021〕16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卫生健康委(社发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委、民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中华职业教育社,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疗机构,各区县医疗机构,各相关养护机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技能成才和技能报国,根据《关于印发“巴渝工匠”杯2021年全市系列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渝高技办〔2021〕3号),决定围绕“技高行天下·能强走世界”主题,举办“巴渝工匠”杯第六届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带动促进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和生物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2.承办单位: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重庆市公共卫生学校、重庆市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等。

    3.协办单位:重庆三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重庆黄埔教育发展集团、重庆市健康职教集团等。

    (二)组委会

    为加强对竞赛的组织领导,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并下设办公室(见附件2)和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竞赛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下设赛事接待、赛务保障、专家裁判、监督仲裁、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宣传报道等工作组,负责竞赛各项具体工作。

    二、竞赛项目、组别和标准

    (一)竞赛项目

    健康和社会照护、健康管理、护理、养老护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

    (二)竞赛组别

    竞赛各项目分别设置学生组和职工组。

    (三)竞赛标准

    健康和社会照护项目学生组和职工组参照健康照护师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和三级标准,健康管理项目学生组和职工组参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和三级标准,护理项目学生组和职工组参照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和三级标准,养老护理项目学生组和职工组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和三级标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项目学生组和职工组参照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和三级标准,同时参照世界技能竞赛标准和该领域专业学生或从业人员应掌握的新知识、新技能、新要求等内容进行命题。

    三、参赛单位和选手报名条件

    (一)参赛单位

    全市医疗机构、养护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相关科研院所和开设健康和社会照护、健康管理、护理、养老护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等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含高等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可组队参赛,每个参赛单位组成1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单个项目技术教练或指导教师1人、选手3至6人;承办单位可直接向竞赛组委会推荐2个参赛队,最后取成绩高的参赛队分数记入团体总分。

    (二)选手报名条件

    1.学生组参赛选手为职业院校在籍学生,且就读专业为健康和社会照护、健康管理、护理、养老护理、药剂、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等医药卫生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2.职工组参赛选手为全市医疗机构、养护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相关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和职业院校的在职教师及管理人员,且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未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3.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于竞赛命题等级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工种本次职业技能竞赛。凡在往届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低等级赛项。

    4.选手资格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21年6月20日-7月1日;

    2.决赛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15日。

    (二)竞赛地点

    1.初赛地点: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组织;

    2.决赛基地: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重庆市公共卫生学校(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新一村2号)。

    五、竞赛报名时间和方式

    竞赛选手报名由参赛单位将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填写区县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18:00。各区县(自治县)应确保不低于一个队伍参赛,具体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并会同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统筹辖区职业院校和医疗机构、养护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相关科研院所等参赛单位。

    (一)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参赛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和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5),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二寸证件照片。

    2.选手二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登记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一份。

    3.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选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参赛选手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工作证或工作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原件校验后交复印件。

    (二)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莉、王众钰。

    2.联系电话:66228222。

    3.联系邮箱:760210947@qq.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新一村2号,邮政编码:401321。

    六、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规模

    各项目组别的初始参赛报名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报名选手少于30人的项目组别除经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批准外不得开赛。

    (二)竞赛内容

    竞赛各竞赛项目比赛内容由理论科目和实作科目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科目和实作科目得分权重为3:7。竞赛技术文件于赛前一周之内进行公布,届时选手可通过竞赛指定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查看。

    (三)竞赛方式

    1.竞赛采用个人赛形式。各竞赛项目每位选手均须参加理论和实作科目两个部分的比赛,理论科目为闭卷方式,实作科目参赛选手现场操作、展示。

    2.各项目理论科目和实作科目的具体决赛比赛时间以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计分方法

    1.竞赛各竞赛项目个人比赛成绩为理论科目得分与实作科目得分之和,理论科目与实作科目在个人成绩中的比重为3:7。

    2.竞赛各组别个人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取前6名颁发一、二、三等奖;团体按参赛队选手平均成绩计算,取前6名作为团体成绩颁发一、二、三等奖。若参赛单位或个人总数等于或少于6个时,则只取前3名设置一、二等奖。

    3.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相同时,以实作科目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团体成绩相同时,以实作科目平均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因选手弃赛,导致参赛单位相应组别实际参赛选手不足3人时,该参赛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团体奖项评选。

    七、竞赛设备

    1.竞赛设备由竞赛组委会统筹安排,可由企业赞助,有企业赞助的可由企业进行冠名。

    2.竞赛设备产品情况详见竞赛技术文件。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团体)奖励

    竞赛各竞赛项目按照学生组和职工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按各组别选手报名总人数的30%设置优胜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或奖杯;优胜奖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职工组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选手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推荐参评“全市技术能手”“重庆市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已经试行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的,技能竞赛学分加20分。

    竞赛团体一等奖获得单位和对竞赛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特别贡献奖获奖单位,以女性为主体的还可按程序优先申报创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对职工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教练,分别确定为“优秀教练”;对学生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分别确定为“优秀指导教师”。

    职工组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和学生组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涉及全国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参赛。

    所有参赛选手,凡符合条件者,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职业技能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3号)有关规定,发放相应证书。

    (二)单位奖励

    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组织工作情况和参与程度,分别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等,具体名单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考核。

    九、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技能竞赛是促进职业能力建设、提高技能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提升参赛单位形象的平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各医疗机构、养护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相关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的参赛动员工作,提高参赛选手覆盖面,要鼓励学生立志技能成才,建立技能竞赛促进学生技能、职工专业水平提高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的宣传工作,弘扬工匠精神,积极为技能竞赛营造良好氛围。

    (二)竞赛举办前,组委会办公室将在竞赛指定官方QQ群、微信群发布相关信息,各医疗机构、养护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相关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要安排专人及时查阅竞赛公告,第一时间获取竞赛信息。

    (三)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领队、教练或指导教师、选手等参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核酸检测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培训费等由选手缴纳后回所在单位报销,其中培训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遴选的第三方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直接收取,其他组织费由竞赛组委会承担。


    附件:1.组委会成员名单

    2.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3.区县参赛人员情况汇总表

    4.单位参赛人员情况汇总表

    5.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第六届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邓沁泉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徐松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嘉康  市商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卫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  平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叶力娜  团市委副书记

    潘  静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  勇  市委统战部二级巡视员、市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

    成  员:兰云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吴  岚  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

    杨胜普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何  军  市商务委服务业发展处处长

    李小成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处长

    张伟军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张  斐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龙  玮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唐  勇  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长

    蹇晓林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杨成忠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唐泽奎  巴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黄  曦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万晓华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梅建国  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附件2

第六届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兰云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副 主 任:彭  璐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徐柏泉  市教委职成教处副处长

    郑海涛  市商务委服务业发展处副处长

    丁国富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陈  琳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罗雪梅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一级调研员

    张  耀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

    倪  伟  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华源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梅建国  重庆市卫生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成    员:宋  琦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干部

    陈  宏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竞赛科科长

    付  斌  市教委职成教处干部

    董江黎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干部

    万  刚  市商务委服务业发展处干部

    周子力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干部

    谢  欣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干部

    辜小珊  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副主任

    潘会民  巴南区教委职成民办教育科科长

    柳  强  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培训鉴定科科长

    田厚文  巴南区公安分局莲石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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