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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的通知

日期:2020-10-22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的通知

渝职改办〔2020〕177号


江津区职改办:

    《关于取消李佳玲同志确认的高级职称的请示》(津职改办文〔2020〕124号)收悉。李佳玲,2020年申报确认高级工程师职称时,在本人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区县人才交流机构审核意见”栏造假,经查证属实。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李佳玲给予以下处理:撤销渝职改办〔2020〕145号文件确认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单”3年。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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