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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19-03-2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基础更加夯实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站位,积极、自觉、主动向中央看齐,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把手”负责制。

    市人力社保局对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履行。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摆在全市人力社保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各分管业务践行法治工作,积极履行分管业务领域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职责,推进各项业务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全体局领导出席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并带头加强法治调研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全部对应成立了专门的“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并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队伍牵总头、全体人力社保干部职工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良好工作机制,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基础。

    (二)科学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理念融入“法治人社”建设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有关部署,结合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全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围绕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法治保障等5个方面,部署推进19项主要任务65项具体工作措施。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推进人力社保事业迈上新台阶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创新、务实奋进,依法全面履职。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完善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全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牵头筹办“2018重庆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洽谈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牵头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政策法规体系取得新进展

    一是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推进人才领域立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订)》《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均已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订稿)已被纳入市人大审议预备项目,拟于2019年修订实施。

    二是人力社保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围绕“民生为本,就业为根”工作主线,大力推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引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领域加强政策研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进一步健全人力社保政策体系。

    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运行高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综合实施“合法性、合理性、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包括便民性、公平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综合审查,进一步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机制。聘请9名专家学者为市人力社保局外聘法律顾问团外聘成员,将征求法律顾问团外聘成员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刚性程序约束,充分发挥了专家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也相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编撰了《2017年度重庆市人力社保法规文件汇编》,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掌握。

    (三)“放管服”改革实施新举措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合则合”的原则,报经市政府同意,对原11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7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放宽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限制,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放宽专职工作人员认定范围。持续深化职称改革,已取消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9项、行业主管部门设置的准入证、上岗证5项。狠抓行政审批的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度建设,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围绕迎接“放管服”的大督查,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行政审批。

    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实施“三级四同”,编制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39项、办事指南90个,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同一公共服务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类型、同一依据、同一编码。实施清单管理,编制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88项,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均相应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编制流程图、办事指南。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全渝通办”,实现“马上办”15项、“网上办”31项、“就近办”7项、“一次办”20项,“全渝通办”率90%以上,“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事项90%以上,“渝快办”更加便民利民。

    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实招下硬功。实施八大便民惠企举措,研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16条,以“实招”“硬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编制人力社保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10项,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0项,减少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行政干预,推动发挥了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人才流动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四)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了“一单、两库”动态管理机制,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个大类106个项目涵盖了人力社保各执法领域;加强了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坚持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互联网+”相结合,建设应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系统,全部实现网上办案。

    二是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强化。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成效显著。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创建工作,12个区县示范创建通过了验收。启动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试验区工作,15个区县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试验区县。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资格培训。

    (五)执法监督获得新实效

    一是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更加紧密。以“互联网+”为纽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司法审判信息相衔接,与市高法院签订数据交互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应用行政复议应诉系统与人民法院“智审”系统数据交互的系统功能,在全国率先实现人力社保部门与人民法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案例研讨为平台,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审判标准相适应,建立了人力社保部门与人民法院分层级、分片区、分业务领域的多层次案例研讨机制,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在五个中级法院辖区进行了典型案例研讨,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也加强了与当地基层法院的沟通。

    二是行政争议化解质效稳步提升。实施了全市人力社保法治工作机构人员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组织对2017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败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形成了高质量的《2017年全市人力社保行政应诉败诉情况分析报告》,为全市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败诉风险提供了参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处理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积极进行应诉答辩,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体系,在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四大领域,分别设计评查标准,细化评查要素118项。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业务专项评查案卷2491件次。实施第三方综合评查工作,公正、客观、全面进行综合评查,共评查63件次,形成了《行政执法案卷综合评查情况报告》,对查找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标对表组织整改。对43个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扬,以评促训,提高案件办理能力、案卷整理能力,带动形成了比学赶超、横向交流、纵向沟通的良好氛围。

    (六)普法宣传开创新局面

    一是围绕“一套体系”进一步夯实组织实施基础。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全局中心工作,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一验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主体责任和普法主体责任相结合,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了“一队两团”的普法队伍体系:成立13支涵盖人力社保各业务领域的普法宣传队共有宣传队员1000多人,聘请了有关法律专家组成的外聘法律顾问团9名,组建了由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67名成员组成的市人力社保普法讲师团。

    二是聚集“四大领域”深入普法宣传。聚焦社会保险,围绕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制作的《精准扶贫社保在行动》宣传片在电视台和各级社保服务大厅播放。聚焦就业创业,开展了“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实施政策“四进”(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促进就业创业。聚焦劳动关系,以“学法有益,人社有礼”为主题,开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有奖学习答题活动。聚焦人事人才,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开展“2018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多角度、多维度全面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和工作特色等。

    三是打造“四项品牌”推进普法实施。打造以案释法品牌,通过以案说法培训执法人员,将仲裁庭搬进企业、开进社区,通过现场说法用法,宣传教育群众。打造名师讲法品牌,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百场人社普法讲座”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八进”普法品牌,组建普法宣传队,开展仲裁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维权进乡村、释法进机关、普法进校园等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八进”活动;以“普及人社法规、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开展了送法进村镇宣传日活动。打造“活动”普法品牌,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的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法治知识竞赛关注量120余万人次。活动普法品牌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人社部决定举办全国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并交由重庆承办。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新格局

    一是实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标准,为全市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行动指南,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后正式发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出台《“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合作备忘录》,正向激励企业积极主动投身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快办案、办好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推进实现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实施“示范仲裁院”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办案制度,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调解仲裁手机APP正式启用,更加便民。

    三是信访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将群众诉求依法分类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信访等12种处理途径,努力引导群众通过相应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推行网上受理办理信访,将所有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各种渠道的信访事项纳入重庆市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网上流转、网下办理,并对所有信访事项实行受理、办理、回复、查询、跟踪、评价“一网通”,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源头预防,实施信访风险评估,重大事项评估率达到100%,没有出现一起因重大事项决策不当引发的不稳定问题。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构建12333热线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公众网站、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元化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微信、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人力社保政务信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重庆人社”微信平台等设立的“规范性文件”栏目,及时公开全市人力社保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务信息”“依法行政”等专门板块,按规定公开了2017年“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八)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升

    一是实施领导干部法治轮训。举办全市人力社保部门法治专题培训班,2018年3月18日-24日,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法治工作负责人和市人力社保局部分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开展法治轮训。通过法治轮训,促进全市人力社保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以赛促学,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通过预赛选拔出232名干部职工,组建了44支参赛队,分为6大赛区进行了决赛。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平台累计总访问258.66万人次,答题306.45万道。活动得到人社部、市委改革办(法制办)、市司法局(普法办)及媒体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掀起学习《宪法》活动,市人力社保局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参加全市“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两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赛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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