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0〕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不断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渝人发〔2007〕52号)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两院”院士,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推荐。高技能人才中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技能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创新成果;
(3)社会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以主要完成人取得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要成果;
(4)在完成市(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中,创造性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教书育人成绩卓著,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6)医学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医疗技术精湛,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作出重要贡献,或提出的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9)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国家级以上的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1)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12)长期在库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一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13)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14)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者;
(15)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新商业模式、创新标准流程,且获得广泛应用;创办(领办、主办)规模以上企业,持续经营、效益良好;
(16)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大中型项目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自力更生解决重大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2.高技能人才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以及担任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长;
(2)获评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专家;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参与脱贫攻坚、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纳税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
(二)推荐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推荐的人选,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民营企业推荐的人选,应由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分别出具企业经营情况、个人完税证明并作为上报附件。上报推荐人选前应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上报推荐人选时应按业绩和贡献排序,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审查通过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中央在渝单位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各区县、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推荐人选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
四、推荐名额
本次突贡专家评选不超过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0名,高技能人才10名。
(一)各区县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2名(其中,企业不少于1名)。
(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各1名。对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和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较多的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其中市教委不超过10名,市卫生健康委不超过10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工商联、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陆军军医大学各不超过5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不超过2名。其他市级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
(三)高技能人才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各国有企业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对技能人才较多和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较多的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不超过5个。
五、有关要求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区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1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二)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1套。
(三)涉密推荐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
各区县、各部门推荐的突贡专家材料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和职建处资格审查和初审。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的,不予受理。
专技处联系人:苏赋
联系电话:86868704、86868884(传真)
电子邮箱:sufu8@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1512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职建处联系人:赵兴楷
联系电话:88633736、88126972(传真)
电子邮箱:3449788747@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401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