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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招生信息

日期:2020-06-22

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招生信息


    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现将2020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信息予以公布。

    一、招生计划

    2020年全市技工院校计划招生3.5万人。

    二、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及适龄青年,可报读技工院校。

    (一)全日制学历教育

    中级技工班。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

    高级技工班。初中毕业生学制4年,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预备技师班。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

    (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中级技工班。在企业工作的在职员工,初中毕业的学制2年,高中毕业的学制1年。

    高级技工班。在企业工作的在职员工,初中毕业的学制3年,高中毕业的学制2年。

    技师(预备技师)班。在企业工作的在职员工,高中毕业的学制3年。

    三、技工院校分类

    (一)技师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

    (二)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高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三)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四、学生助学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全市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民办技工院校学费标准执行最高限价管理,即普通专业2500元/生·期,特殊专业(如烹饪类、医药卫生类、艺术类等部分专业)5000元/生·期,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资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重庆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比例按现行资助政策执行。

    (三)住宿费补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500元。资助比例按现行资助政策执行。

    五、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

    (一)技工院校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考试合格,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鉴定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参加我市万州区、黔江区等16个区县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三)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并在企业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业绩突出的可适当缩短)的人员,可向本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申报参加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认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核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技工院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定向就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未就业求职补贴、免费求职登记和档案托管、优先组织培训等贫困毕业生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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