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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2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2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成文日期 ]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铜梁区2018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内容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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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铜梁区2018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加强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铜工作,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人才部分招聘条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将区人民医院医学岗位、区中医院医学岗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师岗位年龄要求由“35周岁及以下”修改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其余条件不变。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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