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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1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1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成文日期 ]
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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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为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4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34名,详见《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4届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0.綦江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4.身体健康。
  5.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
  1.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方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地点及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打通中学
  联系人:陈校长,联系电话:023-48704301,手机:13637708106。
  (2)东溪中学
  联系人:邹校长,联系电话:023-48752199,手机:13618269598。


  (3)三江中学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23-48206575,手机:15086762567。
  (4)职教中心
  联系人:舒校长,联系电话:023-85892384,手机:18908385513。
  (5)綦江中学
  联系人:文校长,联系电话:023-48663764,手机:15823951128。
  区教委报名咨询联系人:苑兴林,联系电话:023-85880852、13696463624。
  3.招聘程序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不低于1:3比例(紧缺岗位可不受此限),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教师基本功、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等,初审合格者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2)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两部分。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员。进入拟聘用或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和綦江区教委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人处报名进行初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1月20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区安监局
   联系人:刘屏,联系电话:023-61271212,手机13883291058。
   (2)区卫生局:
   联系人:程开芬,联系电话:023-85895128,手机:13883530482。
   (3)区煤管局:
   报考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农业服务中心煤炭类专业的考生。联系人:穆贵荣 ,联系电话:023-48699010 ,手机13399836111 。
  3.招聘程序
  (1)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2)考核。考核具体方式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经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 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员。进入拟聘用或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或签约人选。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有关部门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cqqjr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cqqjr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8;87268709。
  本简章由中共綦江区委组织部、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綦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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