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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重庆出台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日期:2024-04-15
近期,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出台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发力于“准”,做好政策调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通过“数字人社”信息系统精准摸排全市超龄等从业人员数量及基本情况,剖析全市劳动用工结构,积极借鉴相关省市经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复评估网络舆情、基金管理风险,统筹考虑社会关切、群众期盼和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决定结合重庆实际,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先行将两类特殊群体纳入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并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今后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着眼于“实”,促进利企惠民。重庆市结合实际,把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社会最关切的两类人员纳入了参保范围:一类是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尚未满足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仍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另一类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习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年满16周岁的参加实习的在校学生。同时,还明确了缴费形式、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及待遇保障相关事项。
贯彻于“细”,推动政策落地。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纳入重庆市人社系统全年重点宣传工作内容,通过新闻宣传、权威解读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推广和政策普及。同时,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全市各级社保行政和经办机构严格落实政策,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支付等各环节的细化落地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不断提升利企惠民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惠民有感”。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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