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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重庆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日期:2023-04-06

    为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体系建设,增强我市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提升重庆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基金统收统支、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五个统一”,提升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层次,从而进一步加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失业保险基金将由市级统一集中管理和使用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已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四方面工作的市级统筹。


    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后,我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将由市级统一集中管理和使用,原有市级调剂金、各级累计基金结余和当期基金收入全部纳入市级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


    具体来讲,一是基金市级统收。即按照“分级征收、统一归集”的方式,当期失业保险费由区县征收后,全额及时上缴至市级财政专户。


    二是基金市级统支。即各区县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情况,结合当年支出预算,提出月度用款计划,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经统一核定后,资金拨付至区县,由区县负责各项支出项目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妥善处理累计基金结余。各区县截至2023年3月底的累计基金结余,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暂时留存在本级财政专户,此后优先使用基金结余进行支出。


    同时,为了保障基金科学安全运行,将按照“统一收支、分级负责,权责对应、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责任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对基金缺口的分担办法,确保全市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市级统筹将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着为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国家规定或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等方面的功能。


    近年来,我市围绕“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兜底线”的目标,先后实施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援企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补助金等政策,深入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切实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持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升工作效能。


    “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党的二十大的决策部署。”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既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又是提高基金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将有效加强对基金的统筹调度、收支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调节区县收支压力,加快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等各项惠民利企政策足额、及时的落实,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抓好市级统筹工作,积极推动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强化基金预算、收入、支出调节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依托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强化多维度、全链条的“线上+线下”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审核时限,为群众、企业提供更可靠、更畅通、更高效的失业保险服务。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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