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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设立重庆长江技师学院和重庆艺才技师学院的公示

日期:2022-08-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重庆市技工院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技工院校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学校自评申请、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同意、专家现场评估通过,现就以下部分技工院校办学事项进行公示:

    一、在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拟设立技师学院并更名为“重庆长江技师学院”。

    二、在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拟设立重庆艺才技师学院。

    以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赵兴楷,88633736;办公地址:市人力社保局2401办公室,邮编40112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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