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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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人事局

关于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

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通知

渝人发〔2007〕19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范围、对象

机关(含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中年度考核累计2年称职及以上且次年1月1日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含次年1月1日前达到离退休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用的人员,下同)。

二、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累计2年称职及以上且次年1月1日(首次为2008年1月1日,以此类推)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在本人所任级别(岗位)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三、相关政策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或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或按规定不进行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考核年度,不能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二)不列入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人员 年度考核当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留用的人员。

(三)变动级别、职务(技术等级)的人员

1、晋升级别、职务(技术等级)的人员

(1)执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晋升级别、职务(含2年以内越级或多次晋升)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1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1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1个工资档差。

(2)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的人员,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相应增加岗位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调整到低职务(岗位)的人员

(1)执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人员调整到低职务(受处分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后,任低职务前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与任低职务后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年限累加计算。

(2)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的人员调整到低岗位、低职务(受处分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后,其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四)调动工作人员

1、机关之间调动工作的人员,凡职务(技术等级、岗位)没有变动或改任低职务(技术等级)的,调入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其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凡职务(技术等级)晋升的,比照调入单位工改后晋升职务(技术等级)的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办理。

2、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的人员,调入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凡符合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规定的,可晋升1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五)复员退伍军人

安置到机关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到单位报到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凡符合晋升岗位工资档次规定的,可晋升1个岗位工资档次。

(六)新录用的人员

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含新参加工作或具有一年以上工龄的人员),从试用(学徒、熟练)期满的当年起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和次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从第3年1月1日起晋升1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七)在职获得较高学历后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人员 在职人员在职期间获得较高学历后,原级别(岗位)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四、经费渠道

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时间要求。全市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工作,原则上应于当年3月底前结束。

(二)审批程序。各区县(自治县)机关的工作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审批;市级机关中,属市管干部的,直接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审批;中央在渝机关的工作人员,由本部门审批,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填表存档。各单位应填写《重庆市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花名册》和《重庆市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汇总审批表》(见附表1、2)及时报批,待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批结束后,将工资变动人员的工资变动情况填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见附表3),装入本人档案。

六、其他问题

(一)机关工作人员从2008年起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工作,市人事局原则上不再另行文。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范围、对象、有关政策、办理时间、审批权限及备案办法等,均按本通知执行。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应加强领导,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工作顺利进行。

 

重庆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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