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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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将重度前列腺增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特殊疾病范围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8〕311号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减轻重度前列腺增生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将重度前列腺增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到以下诊断标准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重度前列腺增生特殊疾病范围

(一)国际前列腺增生症状评分(international prostate symptom score,I-PSS)

总分为0-35分,0-7分为轻度、8-19分为中度、20-35分为重度(具体评分见附件)。

(二)生活质量评分(quality of life index,QOL)

评分0-6分(具体评分见附件)。

(三)直肠指诊

前列腺增大,增生腺体到达正常腺体的2倍以上,中间沟线不明显或消失、表面平滑。

(四)超声检查(经腹壁或经直肠)

1.前列腺增大(检查前后径、左右径、上下径)。

2.膀胱残余尿量≥39ml。

3.膀胱结石或肾、输尿管积水。

(五)尿常规

1.血尿、蛋白尿。

2.脓尿。

(六)血液检查

1、肾功能检查。

2.尿素氮、肌酐升高。

3.血清前列腺特异抗原(prostatic specific antigen,PSA)。

前列腺随年龄增大,体积增大PSA也随之增高。

(七)临床症状

1.年龄≥55岁。

2.尿频、排尿困难或有尿潴留。

3.血尿。

4.合并膀胱结石、反复泌尿系统感染。

5.合并肾、输尿管积水。

二、对申请办理重度前列腺增生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实行集中诊断,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实行集中诊断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取得重度前列腺增生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其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部分实行限额结算,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当年有效。属于自付和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其他管理规定,按照现行的特殊疾病管理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国际前列腺增生症状评分和生活质量指数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