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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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8-05-15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453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8〕695号
夏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中医人才类项目纳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第0453号)收悉。经与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培养的众多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为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局一直支持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也关注到2009年出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未将2009年后新设立的国家级中医药人才类项目未纳入文件中。对此,我们已于去年启动《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确属与渝人发〔2009〕12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类项目申报条件相当的人才类项目,经综合评议后,也作为了专技二级岗聘用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我市专技二级岗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将近年来设立的国家和省部级人才项目纳入文件中,进一步健全聘后管理,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大背景下,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平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
联 系 人:张洁
联系电话:86868703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