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4〕698号
同意公开
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餐饮人才培养与现行技能培训政策之间矛盾的建议》(第0462号)收悉。经会同市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制化餐饮行业技能培训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要求,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鼓励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制定了职业培训补贴的系列政策文件,将餐饮行业职工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设立了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重庆火锅调味、重庆小面在内的300多个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同时,对于企业职工单独设立了岗前培训、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项目,餐饮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开展或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将基础技能、安全消防、营销管理、食品卫生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灵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培训、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二、关于培训补贴政策
目前,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补贴政策有两类:一是职业培训补贴。按照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考核颁证、发放补贴的流程,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该项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的原则,劳动者事先缴纳培训费的,职业培训补贴支付劳动者个人,劳动者事先未缴纳培训费的(培训机构垫付),职业培训补贴支付培训机构。该项补贴无参保时限的规定,但需要监管培训过程,通过全程远程监控、每日定位打卡、每课拍照留存,确保培训真实、资金安全。二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个人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根据不同的证书类型,每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至2500元。同时,2019年至2023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限调整至12个月以上,即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对于餐饮企业和餐饮行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补贴项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
三、关于碎片化灵活开展餐饮技能培训
一是在职业培训补贴方面。为解决企业职工培训的工学矛盾问题,2021年3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建立弹性学制、弹性学时培训政策,支持各类参训人员特别是企业职工,参加周末班、夜间班、工余班和线上培训,培训学时仅作为鉴定评价和结业考核的参考要素,达到相应技能水平的,即可申报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结业考核考试。二是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方面。该项补贴政策突出结果导向,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相应技能证书,即可申领补贴,不受培训过程的影响,便于企业职工利用工作间隙学习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提升技能水平,更好服务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餐饮业较为发达,2023年餐饮收入完成2310.66亿元,同比增长20.6%,占社零15.3%,解决就业人员100余万人。餐饮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作为支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将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的重点对象,及时完善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动态调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鼓励培训机构开发针对性培训项目,促进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持续举办餐饮行业技能大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同时,采取“企业拿岗位、院校出培训、政府优服务”模式,健全“一库四联盟”协同机制,用好“渝职聘”平台,创新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三单式”培训形式,全面推行“岗位+培训+就业”“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缺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补贴目录”3个“3+”组训模式,打通求职、用工、培训、招聘全链条,帮助餐饮企业职工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便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稳岗就业。
此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联 系 人:龙海涛
联系电话:88633917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