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6-18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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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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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6-05-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6〕746号
阎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立“改革创新奖”的建议》(第09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创新”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您提出的设立“改革创新奖”的建议,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对推动我市改革创新发展有重要作用。
2006年开始,中纪委牵头对各省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逐步清理,我市各级各类表彰项目曾达到5718项。近年来,市纪委牵头对表彰项目进行调减,到2010年已减少为143项。同年,国家出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33号)规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审批应当坚持从严掌握,实行总量控制,防止出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
2013年以来,我市在贯彻执行中央精神的同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先后出台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3〕16号)、《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评组发〔2013〕1号)、《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评组发〔2013〕2 号)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对我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并进行了彻底清理,将原有的143项表彰项目减至79项,实现项目个数和每年开展表彰项次的“双降”。
在现保留的79项表彰项目中,直接涉及改革创新、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新的奖项有“科学技术奖”“富民兴渝贡献奖”“重庆市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等市委、市政府表彰项目。此外,在开展“重庆市优秀服务业企业”“重庆市优秀工业企业”“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等表彰活动时,也把“创新”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2015年6月3日四届市委132次常委会在研究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时,进一步强调今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变更及新设立评比达标表彰常设项目。因此,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从严、从紧”的背景下,单独新设立一项评比达标表彰常设项目存在一定困难。在以后的各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我们将进一步向在“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不断推动我市各行各业改革创新发展。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联 系 人:黄月洁
联系电话:86867312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