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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6-18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16-06-06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6-18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6-06-06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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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6〕780号


市政协民盟界别: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提案》(第0099号)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职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评定条件,增强教师认同感”问题。一是调整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经过一年多时间调研,2015年新修订印发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将职称外语免试范围放宽到主城九区以外中小学教师等15类人员,职称计算机免试范围放宽到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9类人员;已免除主城九区以外所有区县中小学教师和主城九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外语考试要求(即目前仅要求主城九区城区中小学的教师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同时免除所有乡镇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由于政策刚做较大调整,从政策延续性出发,不宜立即再做大的调整。对于下一步是否将主城九区的城区中小学教师纳入职称外语免试范围,我们将会同市教委做进一步调查论证。二是淡化中小学教师评职称论文要求。根据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准,2016年5月我们印发了《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6〕96号)、《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有人员过渡办法》(渝人社发〔2016〕98号)、《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16〕99号)、《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渝人社发〔2016〕100号)系列文件,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做出了较大调整。新文件按照分层分类、区别对待的原则,将中小学教师按所在学校类别层次进行分类,区别设置申报条件,从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个方面做出要求,在更加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的同时,弱化论文要求,规定:村校、教学点及区县内个别条件同等艰苦乡中心校教师评审各级职称,均不作发表论文要求;乡镇普通学校教师评审高级职称在内刊上发表论文或参编校本教材即可,评审中级及以下职称则无须发表论文;城区普通学校教师评审高级职称公开发表论文1篇即可,评审中级职称在内刊上发表论文或参编教材即可。

    二、关于“把好推荐关,提升教师满意度”的问题。2015年新修订印发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渝人社发〔2015〕131号)要求,职称的申报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主管部门审核。单位择优推荐应把握好三点:一是根据《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采取说课、上课、评课三种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进行综合考评;二是按各级职改部门要求,组建单位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制定推荐办法,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做好择优推荐工作;三是增加评审透明度,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主管部门在审核时,还须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以面向社会接受更广泛的监督。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取消申报资格,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优化评审运行机制”问题。按照规定,经国家人社部授权的机构和单位方能开展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目前,除部分中央单位具有独立评审权外,各级地方人力社保部门为国家授权许可的职称评审部门。重庆市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一直是在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专业化评审、同行评审的要求,为加强评审公信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将相应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托挂靠在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其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挂靠在市教委,评审专家库由447人组成,分别来自全市各区县教委、教师进修学校、中学和小学,分为了地理、化学、生物、数学、物理、体育、信息技术、理科综合八个理科类专业组,历史、英语、语文、政治、文科综合五个文科类专业组。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渝人社发〔2015〕131号)规定,每年评审前,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从评审专家库447人中抽取执行评委(文科、理科各21人)参与当年的评委会评审工作,学科组评审工作的评委由市教委抽取确定。执行评委(含专业、学科组组长)原则上不得连任2次,且每年须有三分之一以上轮换。投票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执行评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投票。评审须经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评审通过后须经公示无异议,才能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在公示期间,评审通过人员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其所在学校的全体教师均有对其评审结果发表异议的权利。

    四、关于“改革教师工资制度,适应教师职称改革的需要”问题。工资制度属于国家事权,目前中小学均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省级及以下地方无权自行调整。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建议,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更加适合中小学的工资制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职称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为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回执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


    联 系 人:郭乐

    联系电话:86868558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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