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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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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函〔2022〕687号


    A

    同意公开


黄义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老年人再就业的建议》(第0008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年人再就业工作概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常住人口3205.4万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01.04万人,占比21.87%;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547.36万人,占比17.08%,65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老龄化率居于全国第二,仅次于辽宁省。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有机结合,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制度。出台《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地方性法规层面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社会公益、咨询服务、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为其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制定《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7号)等文件,提出积极探索“时间银行”制度,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大力培育老年协会等为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二是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结合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大力支持南岸、武隆、铜梁、江津等地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层党组织、社工机构、老年协会、村居两委等力量,发动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高龄、留守、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寻医送药、代买代缴、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社区居家服务。挖掘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辖区内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鼓励为社会提供主题宣讲、课程教学、文艺展示、精神慰藉、道德教育等服务。三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将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支持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会同市财政局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和健康照护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等专项职业能力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针对不同等级分别确定培训补贴标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年至2022年,拟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健康照护师等康养服务人员20万人次以上,其中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次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作用。一是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标准研究工作,收集更多适合老年人再就业的工作岗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合老年人再就业的工作岗位。三是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社会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鼓励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区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中开设老年人招聘专区,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工作。五是持续推动互助养老服务发展,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组织等,建立健全“时间银行”制度,发挥低龄以及具有一定专长老年人在社会服务中的优势作用,充实为老志愿服务队伍。

    此复函已经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联 系 人:罗美敏

    联系电话:8863390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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