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2〕726号
B
同意公开
刘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制造业吸引及培养技能人才的几点建议》(第0122号)收悉。经与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十三五”以来,我们围绕“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主题,深入实施“巴渝工匠”计划,积极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地落实,大力营造“技高行天下,能强走世界”浓厚氛围,努力培养壮大规模宏大、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互促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技能人才460万人,涵盖58个行业、870个职业(工种),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基本匹配。
近年来,为打造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针对提高制造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我市出台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着力培养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以项目为抓手,建平台、优环境、促高端,支持长安汽车、四联集团等制造型企业建立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制造业领域建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8个、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7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6个,新培养制造业领域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领军人才600余名。大力开展制造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贯通,目前共有1000余名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架起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立交桥”。
二是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全市44所高等职业院校、170所中职学校布点制造业相关专业1200余个,在校生近50万人。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化等新兴产业,新增专业点120余个。围绕全市“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及全市制造业布局,着力打造中心城区、万州、永川、黔江等职教集聚区,构建支撑全市制造业发展的“1+2+4+N”院校布局。成立60余个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4000余家,培育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34个。校企共建产业学院15个、公共实训基地10个、“双基地”120个、职教园区16个,1600余名职业院校优秀教师、企业技术能手实现双向交流,制造业人才培养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和信息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制造业企业职工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对象,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倾斜政策,将制造业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由一般职业(工种)的130元/人天提高到150元/人天以上。2019年以来,建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10个,开展制造业企业职工岗位提升培训19.1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万人次。
四是发挥技能竞赛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巴渝工匠”杯竞赛品牌,重庆培养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夺得了中国参赛的第一枚奖牌和第一枚金牌,累计取得6金7银2铜9优胜佳绩,奖牌总数居全国前列、中西部第一,其中制造业领域取得1金3银3优胜,电子技术项目金牌为中国参赛以来该项目上取得的首金。全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参赛代表团在制造业领域共获得了4块奖牌,其中银牌3块、铜牌1块,16位选手获得优胜奖。发起并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44个国家和地区的698名技能精英来渝参赛,设置的18个项目中制造业占一半。将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等项目纳入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和“巴渝工匠”杯竞赛项目,以赛促培,以赛促评,以赛促建。
五是促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技能人才评价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2019年以来,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4家,可开展评价的职业338个、工种532个,其中企业98家,70%为制造业企业。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124万人次,其中职业资格评价62万人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2万人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40万人次。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8.66万人次,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1.78万人次,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能人才支撑。
您提出的扶持制造业吸引及培养技能人才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研究出台加强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助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一是围绕“双能”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以国家级“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建好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巴蜀工匠”协同培养融合区、“巴渝工匠”创新发展聚集区以及“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新建一批数字技能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以职业院校、产教融合企业等为载体,探索构建“1+3+N”平台体系,2022年力争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6万人以上、数字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有效促进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二是对接“产业”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筹设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鼓励学校开设校外办学点扩大招生渠道,全市技工院校每年招生数量不低于4万人。加强专业建设,引导技工院校重点围绕我市33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开设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消费品行业等专业,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专家智库、“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及名师工作室等,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50个工学“一体化”专业,3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2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10000名高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等技工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和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内龙头企业力量,加强互助合作,促进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与制造业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
三是突出“导向”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不断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机制。突出服务产业导向,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33条产业链用工需求组织培训,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制造业技术工人培训力度,更好帮助企业招工、稳岗。突出服务人才导向,加大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培训力度,推动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口、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分别达到28%和32%以上。突出服务就业导向,优先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领金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培训后就业占比。
四是强化“自主”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调研指导,优化备案流程,鼓励发动更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备案为评价机构,力争到年底总量达到200家。支持已备案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参与新职业开发工作,并指导其落实薪酬分配指引。支持制造业企业为校企合作的技工院校学生提供评价服务,引导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鼓励制造业企业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社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出台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政策,对获取证书的重点就业群体给予一定标准的鉴定评价补贴。
五是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金秋招聘月、川渝联合招聘活动等大型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制造业企业免费发布招聘岗位。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平台,在重庆公共就业网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帮助制造业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优化“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公共服务平台,采取“1+X”的直播方式,即在每周综合场直播招聘的基础上,每季度针对出现用工短缺、招工量大的制造业企业,分行业、分人群灵活组织专场直播招聘,并在重庆移动电视频道和公交移动电视平台同步进行直播,为企业提供展示自身形象、免费发布招聘需求的窗口。
六是落实“政策”帮扶企业减负担稳岗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可按规定申请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录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6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快建设“一库四联盟”,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数据生成、更新、运用、联结机制,推动人力资源与就业、创业、培训资源有效对接,促进更多技能人才向制造业企业流动。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相关税收政策,让更多制造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联 系 人:刘路
联系电话:88126902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鼓励发动更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支持已备案的企业面向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2022年 11月 |
市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