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2〕741号
A
同意公开
李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第0865号)收悉。经与市总工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1+1+4”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或平台之间的关系分为三种情形:一是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二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三是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情形。国家文件出台后,我局会同10个市级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1〕38号)。同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群体分类,制定了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出租车驾驶员权益维护等配套文件,形成了“1(国家《指导意见》)+1(我市《实施意见》)+4(部门配套措施)”政策体系。从规范用工、健全制度、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效能、强化多方联动等方面建立了保障措施。
(二)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出台政策的同时,我局扎实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一是加强企业指导。采取市区联动、书面调研和上门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摸清平台企业用工情况和模式,并宣讲政策,累计召开行政指导会15场。二是优化养老保险服务。为包括快递员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在“渝快办”“重庆人社”APP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辟了养老新参保、续保、停保、缴费基数变更等事项办理通道。截至2021年底,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达到231万人。三是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将相关从业人员纳入政策补贴范围。同时,积极开发重庆市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评审认定新职业培训示范机构和示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发布两批次共计52个重庆市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编写2本地方培训教材,认定30个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开展重庆市“快递小哥”“网约配送员”新职业学员培训1105人。四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其灵活就业劳动者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参保。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由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工伤申报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维权服务做实做细
一是努力推进建会入会。分类分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行动,2021年指导督促10家头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发展会员近3000人。在丰都县、渝中区等地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输出地建会入会试点工作,吸纳会员近5000人。二是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成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1460个、“劳动者港湾”示范点110个,解决快递员、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在饮水、就餐、如厕和休息等方面的困难。投入资金30万元,开展送思想文化、送身心健康、送平安保障、送温暖关爱、送岗位技能、送婚恋服务等“六送”活动,累计开展健康体检1867人次,心理健康辅导培训192人次。在物流、电商、生态农业供应链等行业为310名女职工提供免费“两癌”体检筛查。三是推进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在快递行业开展集体协商试点,签订集体合同,明确了劳动报酬标准、带薪休假、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等内容,保障了快递员权益,激发了快递员工作积极性。四是防范和化解权益纠纷。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律师志愿者,深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区域和场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宪法进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护航行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去法律服务。在全市所有区县建立了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覆盖全市的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网络。制定了《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指引》,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调解纳入工会调委会工作范畴,最大程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处置、化解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力度。一是加大建会入会力度。继续推动建会入会工作向区县延伸,加快建立全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深入研究工会建会及发挥民主管理作用、科学制定平台算法、与不完全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劳动者协商规则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丰富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二是规范平台企业用工。鼓励企业直接用工,依法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规范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制度。三是启动职业伤害试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委《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0号)要求,我市作为7个试点省市之一,已启动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加强衔接,多方参与、注重协同,压紧责任、任务到人”的思路,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工作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任务,确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时限开展职业保障试点工作。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开发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认定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为“快递小哥”“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学员提供优质培训资源。
此答复函已经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1日
联 系 人:龚义龙
联系电话:88633926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