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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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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社函〔2021〕626号


刘正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建议》(第0065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是公开招聘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提高选人用人针对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考生符合以上任一专业目录的用人单位招聘专业要求,均可视为审核通过。二是基于国(境)外高校专业设置与国内有所区别,且存在翻译差异,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确保学历(学位)的真实性,进一步体现专业审核的规范性。三是资格审查坚持遵循简章、严格标准、统一口径,在招聘公告中明确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可按专业关联性、密切性和适配性进行分析,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进一步体现专业审核的科学性。四是通过公开招聘工作培训会和政策口径制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必须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多个相近适岗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条件,对无专业要求的可不限专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督促指导各用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条件:一是持续规范专业条件设置审核工作。要求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科学设置专业条件,严防“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审核工作。二是持续做好专业条件设置专题培训。针对高校不断新增变化的专业设置,持续开展简章制定和专业条件设置专题培训,深入学习研究各专业特色和内涵,体现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持续畅通专业条件设置问题反馈通道。各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专业条件设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讨论、沟通、解答各用人单位在专业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对疑难问题做到随到随办、一事一议。

    此复函已经黎勇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联 系 人:陈磊

    联系电话:15823863457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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