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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0-19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0-19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9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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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93号提案的复函

渝人社函〔2020〕652号


余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职业技能培训年龄的建议》(第07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2019年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号),2019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渝府办发〔2019〕86号)。

    我市《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全覆盖的职业技能培训。《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2019年至2021年,全市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大力提升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关于下达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区县目标任务和资金额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和市场需求成本的通知》《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细化明确提升行动各项培训的目标任务、范围对象、培训模式、补贴标准、保障措施、实施步骤、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2019年,全市培训50.3万人次,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计划的(21万)1.4倍,超市政府下达任务的(40万)10.3万,其中,人力社保部门开展培训33.3万人次,占66.2%,市级其他部门培训17万人次。

    为牵头开展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培训工作,市人力社保局成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班,设立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宣传统计组,建立定期例会、政策研究、工作统计和督查指导等制度,先后召开新闻通气会、工作部署会,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宣传培训100多场次,张贴宣传海报5000份,发放口袋书1万本,在交通干线、商圈发布公益广告30多块。以“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就业惠民生帮企业促发展”为主题,采取“十个集中”的方式(集中宣传政策、集中咨询业务、集中发布培训机构目录、集中发布培训工种目录、集中办理审批、集中受理申请、集中签订培养协议、集中发放培训补贴、集中发放等级证书、集中办理技工院校招生),在全市集中开展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坚持精准培训和就业导向,总结推广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三单式”培训模式,先后被学习强国、中国组织人事报、市级机关党建平台等媒体宣传报道。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放宽职业技能培训年龄,将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年龄范围扩大到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将职业培训工作贯穿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建议,对我们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进一步适应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需求,2020年5月,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43号),明确提出:“扩大参训人员范围,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政策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一步提高培训组织、补贴申领便利化程度,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进展宣传、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关心,也真诚希望您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以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我局陈元春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填写回执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联 系 人:龙海涛

    联系电话:88633917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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