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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9-182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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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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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人社函〔2019〕511号


张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庆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建议》(第069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中等职业学校对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培养产教融合的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发展,2015年,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3:4:3提高到3.4:4.5:2,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1:4:5提高到2:5:3,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由1:3:6提高到1.5:4.5:4,畅通了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成长通道。同时,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应岗位无空缺的,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切实畅通了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收到您的意见建议后,一方面,我们以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选取部分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纳入试点范围,通过系统完善岗位设置、竞聘上岗、职称评审、岗位考核等人事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型用人制度,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促进事业发展.另一方面,就您关心的问题积极向人社部、教育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改革依法依规,不产生遗留问题。

    据了解,目前,教育部、人社部正在研究完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情况,持续推进我市前期试点工作,同步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前做好相应基础工作,搞好政策研究和储备。待国家有关指导意见下发后,及时做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优化结构比例,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已经我局陈元春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



    联 系 人:蒲实

    联系电话:8686781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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