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7-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8-07-27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9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8〕994号
解放军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加大军地社会服务保障力度的建议》(第085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拥军优属政策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围绕优抚对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军属优待、军人军属权益维护等方面,先后出台了《重庆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重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3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军人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入学给予了政策优待。特别是201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2017年11月,市委、市政府、重庆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35号),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支持部队加强战备训练、解决军人“后路”“后院”“后代””问题、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
近5年来,全市共安置随军家属146名,其中调动安置31名、就业安置115名;共发放未就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保障金316.3万元;在我市中考和高考中,共有167人和237人享受了降分录取待遇。
二、关于全面实行军人依法优先的问题。今年春节前夕,重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民政局、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渝拥﹝2018﹞1号),围绕“完善军人依法优先标志”“送达军人立功受奖喜报”“悬挂军烈属光荣牌匾”“宣扬现役军人先进事迹”“改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等方面,对下一步加强军人荣誉激励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具体要求,并结合我市“转作风兴调研促落实”行动下区县工作调研的时机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
三、关于加强军人优待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明确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参观游览市内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和市内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景点。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拥军IC卡免费乘坐主城区轨道交通工具和公共汽车,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或拥军IC卡免费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和公共汽车”。文件出台后,市双拥办及时会同市交委、市财政局专门为驻渝部队官兵制作发放了5000张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工具的拥军IC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拥军优属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军地联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拥军优属和军地社会服务保障政策顺利落地。
此复函已经我局陈元春局长签发。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回执,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联 系 人:高锟翔
联系电话:8812691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