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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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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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18-05-25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66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8〕754号
邓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766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解决养老服务业“用工难、留人难、缺口大”的实际问题,以适应重庆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近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探索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借全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东风,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我们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修订《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涉及养老政策的地方法律法规2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政策文件6件,基本形成了相互衔接、互为支撑,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重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一是搭建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院校开办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为有志从事养老服务业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系统、有效的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目前,我市有近80所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二是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专项培训。2009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补贴范围。针对“在各类家庭服务企业从事家庭服务和愿意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重庆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四类人员’)”进行政府资助类培训。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10.5万名,其中养老护理员2.1万名。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17年,先后举办了老年照护人才技能竞赛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以竞赛带动日常轮训,激发了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养老护理队伍能力。四是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市民政局与新加坡、丹麦签订了养老培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重庆市养老服务业培养中高端人才。
三、支持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为鼓励养老服务等家政企业发展,在研究出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办法等优惠政策时,坚持公办、民办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员工制管理,给予相应补贴。依托家庭服务发展联盟,吸纳养老等家庭服务企业为成员,为企业提供商业保险优惠费率、经营管理者培训、管理者沙龙等服务。每年组织2—3期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团,提升企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水平。持续举办全市农村敬老院长、全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管理服务、全市城镇福利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能力素质。
四、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近年来,坚持开展“敬老月”“最美基层民政人”“最美基层服务窗口”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同时,开展全市“十佳”家庭服务企业推荐活动,对获得名次或提名奖的,免费进行企业宣传,对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经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养老事业支持力度,提高养老护理专业培训质量,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就业对接力度,通过家庭服务发展联盟、家庭服务协会,发动和支持企业进入社区、家庭开展社区、入户养老护理业务。一是促进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档升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市场紧缺工种和中、高级培训力度,确保中高级比例占培训总数的30%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40%。二是扶持一批养老型家庭服务品牌。扶持优秀企业,运用现有政策、资金资源,建设好家庭服务品牌培育基地。继续开展全国“千户百强”、重庆“十佳”家庭服务企业、“百名优秀从业人员”推荐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畅通对接渠道。完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实现家庭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定期开展市民养老类需求调查。加强家庭服务业专门网站建设,开通家庭服务业呼叫平台,大力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线上对接交易。四是促进和带动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能力,通过就业指导、技能培训,鼓励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到主城及区县城区从事养老服务服务业,为居家养老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五是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业形象。充分利用健康报、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华龙网、腾讯、新浪、凤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树立养老服务行业先进典型,积极构建“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环境,倡导养老新生活,树立养老新观念,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良性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平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回执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
联 系 人:罗美敏
联系电话:88126902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