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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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8-06-12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4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8〕817号
邓信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的保安保洁保养服务业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的建议》(第025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做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坚持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基础、打造行业品牌为抓手,在市场对接、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主要开展了包括保安保洁等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每年协调市财政落实2000万元培训经费,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年均培训达2万人以上。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4.5万人,其中保洁类人员培训比例接近10%。每年开展“十佳”家庭服务企业、“百优”从业人员宣传推荐活动,对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个人2000元的宣传推荐经费补贴,并将保洁、养老等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总体来看,我市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较少,鼓励家庭服务业提档升级的人才引进、品牌打造、员工制经营等方面政策不多。为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档升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市场紧缺工种和中、高级培训力度,确保中高级比例占培训总数的30%以上。
二是扶持一批家庭服务品牌。扶持优秀企业,运用现有政策、资金资源,建设好家庭服务品牌培育基地。继续开展全国“千户百强”、重庆“十佳”家庭服务企业、“百名优秀从业人员”推荐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对获奖人员实行优质优酬,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畅通对接渠道。完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实现家庭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定期开展市民保洁需求调查。加强家庭服务业专门网站建设,开通家庭服务业呼叫平台,大力引导保洁等服务的供需双方线上对接交易。
四是促进和带动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能力,通过就业指导、技能培训,鼓励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到主城及区县城区从事保洁服务工作。
五是保障保洁等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介于保洁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每月平均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联 系 人:王才智
联系电话:88633937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