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8-181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1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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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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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18-06-04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6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8〕780号
曾永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第03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完善政策,强化服务,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稳中有升,毕业生就业率连续9年保持在90%以上。2017年全市高校毕业生人数21.49万人,较上年增加0.74万人,年底就业率达到95.43%,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其中1381名贫困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任务。
2018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将达22.3万人,同比增加0.81万人,总量压力继续加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此,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围绕我市“八大行动计划”和“三大攻坚战”,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确保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是大力挖掘企业就业岗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家和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领域、重大产业等就业创业,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以及精准扶贫和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提供足够优质的毕业生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二是巩固基层就业主阵地。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构建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二、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抓政策升级。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优质初创企业创业补助等政策,发挥资金帮扶作用。开展无抵质押物、无保证人的“双无”优质创业项目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设立就业创业引导基金,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灵活高效满足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二是抓培训升级。进一步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更好满足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业态的需求,力争每名有意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三是抓服务升级。优化创业指导服务,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各类创业载体优先向毕业生开放,提供低成本场所和咨询辅导、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全要素服务,帮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发挥创业联盟作用,整合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导师等要素资源,为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专业服务。积极搭建交流对接平台,继续办好“渝创渝新”、“泛海扬帆”等各类创业活动,展示推介创业项目,选树创业典型,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就业需求,加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丰富高校双选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内容,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精准促进人岗匹配。继续开展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将有需求的毕业生都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二是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简化档案转递手续,做好户口迁移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为高校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性质单位就业提供便利,促进其就业顺畅流动。
四、精准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
一是精准掌握毕业生信息。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比对,通过业务办理、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建立动态管理的实名数据库。二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认真落实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降低其求职成本。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仍未就业的,逐一与其取得联系,做到每人建立一份台账、开展一次就业创业指导、提供一份政策清单、发放一本就业服务手册。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或培训机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聚焦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等青年。加强就业托底,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困难毕业生进行过渡性安置。
五、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引导
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集中深入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市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通过职业指导、职业测评,指导帮助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加大政策宣传解读,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将各项政策打捆打包,突出精准化宣传,把重庆发展状况讲清楚,把政策内容讲清楚,把申办流程讲清楚,做到政策全覆盖、高校全覆盖、宣传渠道全覆盖,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衷心感谢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也真诚地希望您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以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平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联 系 人:刘 路
联系电话:8863390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