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8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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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17-05-05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34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574号
游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的建议》(第033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从您的建议中可以看出,您对我市职工医保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十分了解、熟悉,对大额医保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向您表示非常感谢。
2001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的同时,建立了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制度,其主要作用是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用于解决超出基本医保支付最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大额医保制度运行10多年以来,累计已有近100多万人次享受了待遇,切实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但基金的运转也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基金结余逐年减少,2013年底时大额医保基金已被“击穿”,并出现较大缺口。为确保大额医保的可持续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大额医保待遇,2014年在上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在不新增单位负担的前提下,从失业保险调整0.5个百分点到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充盈大额医保基金,让老百姓大病医疗更有保障。并将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通过保险公司加强对医保服务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大额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2015年起,大额医保基金才逐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针对您提到的大额医保增加了单位负担的问题,我们根据近两年大额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作了测算,如果取消退休人员单位缴纳大额医保费,我市每年将减少大额医保费收入约13亿元,大额医保将立即出现收支缺口约5亿元。加之全市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人占总人口的20.09%,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老人的年人均就诊次数、年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是在职人员的8.3倍、6.5倍。从2015年的职工医保的实际情况来看,占总参保人数35%的退休人员用掉了73%的医保基金。因此,要取消参保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的时机目前不成熟。但如像您建议中提到的,若要将单位缴费的部分由个人缴费,则是变相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全部转嫁给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必然让参保退休人员陷入“两难”,即若选择缴费则必然增加自己的缴费负担;若不选择缴费,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则现在既得的大额医保待遇将会中断。这样的做法,极可能引发强烈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需慎重考虑。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给予的理解和谅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此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联 系 人:朱玉梅
联系电话:67668097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