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7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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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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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7-05-17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30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642号
李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的建议的建议》(第020号)收悉。经与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开展深入调研论证,以进一步规范社会陪护人员的管理,不断提升社会陪护人员的技能水平。
一、加强专项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为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及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已将社会陪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参加初、中、高级社会陪护人员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五类人员,可分别获得980元、1410元、2240元培训补贴。同时,市卫计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全市医疗机构已逐步开展社会陪护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统一组织考试,对合格者颁发《医疗辅助护理》专项技能证书,作为社会陪护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截至2016年底,已在市级医院及区县开班87个,培训鉴定鉴定约5500人;完成对重医附一院青杠养护中心、重医附二院、重庆市肿瘤医院、新桥医院、市中医院等市级医院,巴南区中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武隆区人民医院等区县级医院以及大型乡镇中心卫生院护工进行了首批培训考核。培训覆盖市级医疗机构、区县级医院、大型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养老康复治疗机构,分布渝中、沙坪坝、巴南、江北、永川、合川、开州、武隆、云阳、巫山等区县,得到了社会认可和好评。到2020年,还将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社会陪护人员进行专项技能培训,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及康复养护机构推进,最终实现全覆盖。形成长效培训机制,每年定期举办专项培训和考核鉴定。
二、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规范运行模式
目前,大部分的市级医院及区县医院已逐步探索适合本院的社会陪护人员运行管理模式,明确管理部门,制定医院对陪护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各级医院在招聘社会陪护人员或选择公司时,将优先选用持有《医疗辅助护理》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并在上岗前进行健康体检。市卫生计生委鼓励各医疗机构开拓思路,创新措施,聘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部分有条件的医院可聘用受过护理教育的中专及大专护士为社会陪护人员,促进我市社会陪护队伍向年轻化转变,同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政策引导,建立规范管理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将积极会同市卫生计生委,从培训鉴定、行业准入、运行管理、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着手,研究制定社会陪护行业服务标准,包括服务种类、服务内容、技能等级、收费标准等。充分利用健康报、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华龙网、腾讯、新浪、凤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树立社会陪护行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陪护行业的影响力。
此复函已经我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联 系 人:罗美敏
联系电话:88126902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