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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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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5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736号


杨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增加中高级职称岗位的建议》(第0805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其目的是促进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优化人员配置,打造人才梯队,引入竞争机制,激发人员活力,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并明确要求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及东部发达地区在内,专业技术岗位总体控制比例均不得突破1:3:6。为确保国家1:3:6总体控制比例不突破,又同时体现不同单位的现实特点,我们会同市教委经摸底调查,综合考虑单位规格规模、功能定位、队伍现状等因素,按照“确保重点”和“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类提出了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从当时推行情况看,通过岗位设置,有效改善了基层教育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结构。

    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拓宽专技人员成长通道,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新型人事管理体制,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借鉴周边省市经验,提出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全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1:3:6调整为1.5:4.5:4,增加专技高、中级岗9万个,调增的中高级岗位大部分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其中,小学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由0.2:3:6.8提高为1:5:4,初中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由1:3:6提高为1.5:5:3.5,高中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由1:4:5提高为2:5:3。调整后,全市所有乡镇基层中小学均设置高级岗位,教育系统中高级岗位新增5.6万个,其中中小学增加5万个,大幅畅通了教师队伍成长通道,按照新增岗位逐年投放原则,可满足我市未来5年发展需要。

    下一步,我市将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有关“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竞聘上岗和岗位考核制度,打破“一聘定终生”、“能上不能下”的现状,切实转换用人机制,促进优秀教师能脱颖而出,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此复函已经我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联 系 人:蒲实

    联系电话:86867818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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