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 > 2017年(已归档)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17-05-09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7-05-09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5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5-0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54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598号


杨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问题的建议》(第055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从您的建议中可以看出,您对我市职工医保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十分了解和熟悉,对大额医保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大额医保所起的作用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肯定。2001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的同时,建立了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制度,其主要作用是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用于解决超出基本医保支付最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大额医保制度运行10多年来,累计已有近100多万人次享受了待遇,切实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但基金的运转也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基金结余逐年减少,2013年底时大额医保基金已被“击穿”,并出现较大缺口。为确保大额医保的可持续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大额医保待遇,2014年在上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在不新增单位负担的前提下,从失业保险调整0.5个百分点到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充盈大额医保基金,让老百姓大病医疗更有保障。并将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通过保险公司加强对医保服务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大额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2015年起,大额医保基金才逐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您在建议中提到大额医保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职工退休后,由于大额医保需继续缴纳,增加了单位的负担和管理难度,也增加了个人负担;另一方面,大额医保的缴纳,增加了退休人员断保的风险。对此,我们在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的前提下,也采取了部分措施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一是用人单位无力缴纳社保费而成为“僵尸”后,可按照无力缴费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另档管理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其参保人员可从随单位参保转出来,并可自愿个人身份接续职工医保,确保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有渠道能接续;二是大额医保出现欠费后,医保待遇出现中断,只要及时补足大额医保费后,中断的期间的医疗费用,均会按规定予以补报,确保医保待遇不因欠大额医保费而受损;三是为确保大额医保费的及时征缴,退休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5元/人)全部从其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划,减轻了单位征缴难度。

    当然,针对您提到的大额医保增加了单位和个人负担的问题,我们根据近两年大额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作了测算,如果取消退休人员单位缴纳大额医保费,我市每年将减少大额医保费收入约13亿元,大额医保将立即出现收支缺口约5亿元。加之全市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人占总人口的20.09%,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老人的年人均就诊次数、年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是在职人员的8.3倍、6.5倍。从2015年的职工医保的实际情况来看,占总参保人数35%的退休人员用掉了73%的医保基金。因此,要取消参保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的时机目前不成熟。但如像您建议中提到的,若要将单位缴费的部分更改为个人灵活缴费,由个人自愿缴费,则是变相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全部转嫁给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必然让参保退休人员陷入“两难”,即若选择缴费则必然增加自己的缴费负担;若不选择缴费,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则现在既得的大额医保待遇将会中断。这样的做法,极可能引发强烈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需慎重考虑。

    另外,您在建议中还提到将退休人员的大额医保费纳入居民医保征收范围。目前,大额医保属于职工医保范畴,与居民医保在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两者属于不同医保险种,按照社保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同险种医保基金是分别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其“基金池”是不能混用的。而且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通过银行代扣代缴,而居民医保参保人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或乡镇经办机构去缴纳,相比之下,大额医保目前的缴费方式比居民医保更加方便参保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给予的理解和谅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此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


    联 系 人:朱玉梅 

    联系电话:67668097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