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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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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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7-05-08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02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578号
李义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补助标准的建议》(第0902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从2009年7月起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11年4月在西部率先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应参保人数1195万人,实际参保人员1116万人,参保率93%,其中已有403万老年人员每月领取不少于95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参保积极性高涨。制度建立以来,城乡二元结构、老年赡养纠纷、农村市场内需扩大困难等问题得到缓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对参保人员按参保缴费档次分别给予了每人每年30元至140元的政府补贴,在国家规定的养老待遇基础上提高了支付标准,通过努力使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全国排名第15位。
您在建议中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偏低、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主要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的最根本原因是目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不高。缴费水平高低与养老保险待遇高低直接相关,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十二个档次,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我市87%的参保人员选择了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人均缴费8.33元/月。而2016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最低每月缴费625元,在用人单位参保最低每月缴费870元、最高每月1000多元。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缴费水平的差距是养老待遇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国家仅在2015年调整了一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也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适当提高个人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鼓励城乡居民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选择较高水平的缴费档次。
二、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国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尽快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
三、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城乡养老待遇差距较大的突出矛盾。
此复函已经我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回执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联 系 人:李元清
联系电话:67613642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