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 > 2016年(已归档)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6-18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16-06-07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16-18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6-06-07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6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6-06-0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65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6〕778号


王彬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医保总额预付资金的合理化建议》(第066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34号)的要求,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管理。纳入市级统收统支管理后,居民医保参照职工医保管理模式实现全市统一的支出任务分解和年终清算考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的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模式和职工医保基金相同,由市社保局直接签署服务协议,包括其年度支出任务分解及年终清算工作。

    同时,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任务分解原则》(渝人社发〔2015〕154号)精神,在“一下”数据测算时将增加基层倾斜的考虑,将一、二级医疗机构做为基层医疗机构,按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统筹费用发生情况、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统筹费用总体情况对区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倾斜。在“二下”数据测算时,加入床位数变化调整额的考虑因素,通过日床均费用、新增床位数、住院人次、床位利用率等因素测算医疗机构总额调增额度。同时,加入保底封顶额度通过与上年各区县任务比较,对增幅低于或高于一定比例的,以上年区县任务为基数,以分别确定的增幅为增长率计算其当年支出任务。科学、合理的支持和推进区县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7日


    联 系 人:张  俊

    联系电话:886229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