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5〕668号
A
同意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6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芳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制度的建议》(第04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您所提3项建议事项均已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更新完善职称专业设置事项
近年来,我市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统一规范职称专业增设流程,围绕新兴领域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所需,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促进专业设置与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同频同步。2020年以来,已增设工业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技术经纪等16个新职称专业。同时,针对网络作家等新职业群体,修订重庆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把网络作家等新职业群体纳入评审范围。支持市文联组建面向新社会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为非公领域艺术人才提供社会化职称评价服务。下一步,我局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积极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专业评价标准,及时更新完善职业专业设置。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评价机制事项
近年来,我局全面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的普遍性规定,同时在事权范围内创造性探索,“破四维”与“立新标”并举,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机制。一是完善评委会组建。优化非公领域人才职称评审,在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联、市工程师协会、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独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工程技术专业评委会。二是完善职称“绿色通道”。2023年,聚焦重点产业“高精尖缺”科技创新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青年科研人才、海外留学回国人才,修订完善了特殊人才、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3个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评价标准条件,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现象,对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突破原职称等级、学历、任职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管理权限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下一步,我局将在优化职称评价机制上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职称评价机制,为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建更加便利化的职称申报渠道。二是迭代升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线职称初定、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功能,提升职称工作数字化质效。
三、关于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制度有效衔接事项
近年来,为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方面,我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的精神,印发《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减少重复评价,避免交叉设置,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称制度与学位教育有效衔接要求,在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结合工程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加快重点行业、重要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重点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一是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 系 人:敖海乔
联系电话:86867385
邮件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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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