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5〕594号
A
同意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3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艾姝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重庆民营制造型企业人才政策的建议》(第038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制定贴近企业需求的人才政策的事项和增强民营企业引才动力的事项已经解决;关于精准细化人才政策覆盖领域的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贴近企业需求的人才政策事项
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人才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强化技能人才保障支持。支持民营制造企业员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6000元/人/年的培训补贴,2024年我市开展制造业领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支持109家制造业企业备案为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证6.2万人次。深入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制造业领域企业评聘特级技师64名,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二是完善人才认定机制。印发《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创新“目录+计分”认定机制确定人才类别。目录认定方面,主要通过人才已获得的称号、荣誉及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确定类别。计分认定方面,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要,优先考虑研发、制造类岗位一线人才,进一步扩大人才认定行业领域范围。从年龄、学历及职称、工作经验、薪资等6个维度综合计算分值予以认定人才类别,突出社会认同、企业认可,突出实绩实干,突出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导向,确保各类人才能够根据自身实际贡献获得相应的认可和待遇。三是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按照“流程最简、材料最少、响应最快、时限最短”标准,高标准打造“渝才荟”数字化人才服务平台,为民营制造型企业入选的人才提供涵盖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在内的73项服务,推动人才服务实现快速办、轻松办和精准办。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实施技能强企行动,着力强化民营企业主体作用,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用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12个县制造业企业就业的补贴政策(对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按月给予1000~3000元就业补贴,持续补贴3年),适时扩大至山区库区制造业企业。定期赴重点民营制造企业开展人才供需对接,采取重点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收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民营制造企业相关人才政策,推动协调解决人才发展问题。
二、关于精准细化人才政策覆盖领域事项
近年来,我市持续拓宽人才政策覆盖面。一是实施专项引才政策。深入做好涉及民营制造企业有关人才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2024年,支持我市制造业用人单位引进(认定)高层次人才380人;支持招收制造业领域博士后339人,获国家级项目91项、经费支持1700万元。二是搭建人才交流活动平台。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线上线下系列引才活动,带动全市民营制造企业引进市外人才1.54万人,其中硕博人才占比超过17.3%。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民营制造企业人才政策保障,扩大民营制造企业人才自主认定范围,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发展活力。出台《重庆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健全制造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机制。持续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系列引才活动,邀请民营制造企业赴全国重点高校招才引智,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积极与民营制造企业联动,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加强人才政策培训,切实帮助企业更快掌握各项人才政策,更精准高效引进人才。
三、关于增强民营企业引才动力事项
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市场化引才激励机制,深入落实引才“伯乐”激励办法,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成功引进人才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费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猎头费或其他引才合作方式服务费的30%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市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协助民营制造企业引才,对人才招引成功的第三方按规定给予补助。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民营制造企业深入推行用人单位自主评价、薪酬贡献评价等市场化评价方式。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 系 人:林 鑫
联系电话:88126991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