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5〕291号
A
同意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2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程秋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第0002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提升待遇水平和强化政策宣传事项已经采纳,并将持续推进;完善补缴政策事项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已经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待遇水平事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分为国家基础养老金和地方配套基础养老金两部分,国家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并调整,地方配套基础养老金由各地政府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截至2024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91.6元,较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80元增加111.6元。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为重点,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进高质量参保,调整优化缴费档次设置,相应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引导参保群众通过较高的缴费积累提高今后的养老待遇保障。以2024年为例,全市参保人员年人均缴费743元,较2023年增长112元。二是调增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6次贯彻落实国家部署,提高国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4次调增我市配套基础养老金。我市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目前的165元。下一步,还将继续按照国家要求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二、关于完善补缴政策事项
对您提出的“对于往年按照最低或者较低档次参保缴费的,允许在退休前进行补缴,将往年的低档次补缴到高一些的档次或者直接补缴至最高档”的建议,目前尚无上位文件支持。虽然有些省市在前些年自行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经与上级沟通,确认此事项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据悉,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等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工作。我们将做好国家层面政策出台情况的跟踪对接工作,同时强化我市相关政策的研究储备,待国家文件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高效抓好贯彻落实。
三、关于强化政策宣传事项
近年来,我们持续强化政策宣传,突出政策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多渠道多角度多维度组织各类政策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原则和各类政策规定,帮助群众算出“明白账”,引导其树立“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参保意识。探索开展养老保险规划服务,指导参保群众根据自己的养老需求,合理确定自身缴费水平。不断强化经办服务,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营造正向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参保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 系 人:苏轶
联系电话:13008314939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