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4〕609号
A
同意公开
张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92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情况
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次有明确规定,每2至3年至少调整一次。2021年,我局收集汇总了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数据,对部分企业和职工开展了调查,结合我市GDP、CPI、职工近年来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调整等情况,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该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自2022年4月1日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全市总体情况平稳。截至2023年底,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100元在全国排名第10位,与四川、山东、西藏并列,低于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和东部地区浙江、江苏、河北、广东(包括深圳)及西部地区的陕西,在西部地区与四川、西藏并列,排名第2位。
2024年,我们将开展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测算调研及报备审查工作。我们将结合实际发展情况,综合考虑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稳慎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我市经济的长足发展提供保障。
二、关于对用人单位的监察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全方位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抽查区县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确保全市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依法、及时、高效办理并回复各渠道信访案件494件;及时处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共办结41057条。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调研走访、培育示范标杆项目等措施推进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整体向好,同时建成“渝悦·根治欠薪”数字应用,并启动治欠协管员培育,以“大数据+铁脚板”治欠新模式高效排查、处置化解欠薪隐患。2023年,共为1.48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01亿元,根治欠薪工作整体平稳可控,全市未发生由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负面舆情事件。
三是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2023年,我局完成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全市共对15389户企业进行了分类评价,评出A级企业6054户,较上年度增长33.7%,B级企业9205户、C级企业130户,进一步做实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健全企业守法诚信“红名单”。在此基础上,我局分级、分类、分重点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审查单位14093户,抽查劳动者115910人,对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全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向用人单位推送并督促整改。
同时,我局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2755户,查处违法案件共45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2万元,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件,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运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仲裁委不予受理或者五日内未作决定的事项,以及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事项,申请人(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市各仲裁委均是按照以上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大多数区县仲裁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30天左右,案多人少的区县也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各区县仲裁委通过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庭(或团队),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限缩短近50%;通过建立一站式调处平台、聘任兼职仲裁员充实办案力量等途径着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继续注重把劳动者权益维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持续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力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3日
联 系 人:丁浩然
联系电话:88152344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