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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再次答复函
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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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函〔2023〕1410号


朱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的建议》(第0515号)收悉。我局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后,于2023年4月10日答复了您。现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以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持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全年新认定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200个。

    一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按照“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原则,结合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地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在劳动力集聚、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强地区,开设零工市场(驿站)、就业服务站(点)、夜间经济聚集区等“家门口”就业创业载体,推进就业服务向基层倾斜、向乡村延伸,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市内全域便利共享。

    二是推进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围绕“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工作要求,紧扣“‘十四五’期间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1000个”的目标任务,保持工作高位推动。按照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认定标准和奖补规定,开展市级充分就业街道(乡镇)、社区(村)认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发挥充分就业社区(村)服务作用。依托“智慧人社”信息系统,整合就业、社保等人社数据目录147项,共享公安、市场监督等数据目录15项,38项公共就业政策服务实现“全渝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就业服务数字化建设向充分就业社区(村)延伸。围绕“促、帮、托、稳”,完善重点群体主动服务机制,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近就地为劳动者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进一步统筹整合就业创业资源,大力推动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黎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联 系 人:孙  晗

    联系电话:88633815

    邮政编码:4012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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