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3〕668号
B
同意公开
石明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建议》(第0854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积极探索有效路径,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全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1:3:6调整为1.5:4.5:4,其中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3:4:3调整为3.5:4.5:2,市级重点中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1:4:5调整为2:5:3,一般中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1:3:6调整为1.5:4.5:4,高级岗占比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12月,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通知》,明确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最高等级提高到专业技术三级,进一步拓展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58号)为契机,深入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切实助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黎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联 系 人:蒲实
联系电话:86868703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