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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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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4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人社函〔2021〕762号


 牟俐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的建议》(第074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发展问题,积极探索有效路径,研究政策措施,拓展职员发展空间。2018年中央深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制度试点,我市密切关注试点动态,并于2020年会同市委组织部赴有关试点地区考察学习,了解相关情况。2021年2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及时谋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作好相应准备。在此基础上,将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纳入川渝两地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战略合作内容,与四川省一道协调推进改革工作。5月2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在全国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为贯彻落实《意见》,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迅速响应,赓即开展准备工作。一是实地调研。会同市委组织部赴全国改革试点县——四川省江油市考察调研,了解学习江油市建立岗位与职员等级晋升“双通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职级“天花板”、向下取整用好“统筹法”等经验做法,为推进我市改革做好准备。二是摸清底数。对全市区县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开展数据统计,摸清职员底数、掌握基层情况,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撑。三是风险预判。按中央关于职员等级设置的比例要求,对区县职员岗位进行预套改,预测改革难点,做好处置预案,为平稳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在充分论证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衔接、统筹职数使用、实施初期退休人员晋升等问题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我市贯彻意见,确保2022年1月1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在制定政策时,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意见,统筹考虑边远区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努力拓展基层事业单位职员发展空间,切实调动基层职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此复函已经黎勇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联 系 人:孙承豪

    联系电话:86868977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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