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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人社函〔2021〕565号
贺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政府专业人才缺失的建议》(第0195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关注。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前沿,人才对基层各项事业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层专业人才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人才项目,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编制保障。指导各区县在本地区现有编制总量内,优化编制结构,加强余缺调剂,保障基层重点领域的编制投入;对部分区县编制总量调剂后仍难满足基层编制需求的,研究制定了区县周转编制政策,统筹闲置事业编制资源,通过周转编制予以逐步解决。二是坚持按需进人。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支持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缺额范围内,结合队伍建设实际自主申报招聘计划,围绕工作需要提出专业、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条件,大力招聘基层需要的专业人才。乡镇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符合“绿色通道”引才条件的,可“一事一议”“随到随办”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中、高级职称岗位人员,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特设岗位。近年来,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乡镇单位引进教育卫生、村镇规划、城镇建设、食药品监管、网络安全、文化旅游等专业型人才。2018—2020年,全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2364人,其中学校招聘14448人、卫生机构招聘4501人,其他行业领域招聘3415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注重稳定人才。我市明确规定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在招聘简章、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或调动。同时,推动市、区县属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基层一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基层工作人员成长通道,构建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上得来”的发展格局。四是优化职称评定。如对长期在基层卫生、教育等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科满10年、大专满15年、中专满20年,可不受学历限制申报评定高级职称;对乡镇基层引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采取初定的方式解决职称问题,让基层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五是强化待遇保障。对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倾斜政策。如从2017年1月起,除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原规定执行高定工资政策以外,其他区县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纳入高定工资政策执行范围;从2021年1月起,乡镇事业工作人员享受的乡镇工作补贴提高为300—450元/人/月;对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自主分配,分配时向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注重创新,着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指导基层单位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切实为基层引进人才提供编制保障,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支持人才引进。继续实施选调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人才项目,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切实为基层选好专业人才。同进,加大基层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力度,持续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赋予乡镇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方面更多自主权。三是畅通职称晋升通道。继续针对基层专技人才特点,分类设置标准,实行差别化评价,对基层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定专门的评价标准,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论文、科研等条件,畅通基层人才职称晋升通道。四是促进柔性引才。引导基层围绕乡村振兴对人才智力的需求,实施专家服务基层、政府购买服务等柔性引才方式,切实缓解专业人才不足问题。五是推动留住人才。指导基层单位不断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将各项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吸引更多专业人才选择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此答复函已经黎勇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15823863457
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