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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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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人社函〔2021〕554号


卢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分配使用办法的建议》(第084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在国家和我市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有效路径促进教师队伍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结构比例。将全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从1:3:6调整为1.5:4.5:4,其中小学由0.2:3:6.8提升为1:5:4,初中由1:3:6提升为1.5:5:3.5,畅通了教师队伍晋升通道。二是优化评审方式。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中学教师增加了正高级职称档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增加了副高级、正高级两个职称档次,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助推城乡交流。打通教师交流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教师队伍交流后顾之忧,凡从区县城区内学校向城区外学校流动的,均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特设岗位,保障交流人员岗位等级和待遇不降低,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四是加强制度保障。2020年,市教委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发展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教委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区县制定细化措施,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见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各区县尽快制定《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编制部门管总量、教育部门管分配、人社部门管比例的“县管”模式,确保乡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低于城镇同类型学校,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强化量化考核。指导学校在制定好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人员聘期满,量化考核、重新竞聘制度,选取基础好、条件优的学校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通过强化考核,择优竞聘,引导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切实激发教师干事创业活力。三是创新用人机制。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和退出机制,通过组织教师“主动聘”和“被动聘”两种方式,引导优秀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夯实基础。四是坚持正确导向。指导各区县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联动实施,避免因岗位统筹设置和使用,引起优质学校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岗位“虹吸效应”,导致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好的越好,差的越差”,促进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优质均衡配置,确保教育公平。

    此答复函已经黎勇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罗萍萍

    联系电话:86868703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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