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推动技能强企工作13条措施》
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等8部门印发了《重庆市推动技能强企工作13条措施》(以下简称《技能强企措施》),现将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技能强企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分别提出“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
2025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市人力社保局等8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我市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技能强企措施》出台的依据有哪些?
三、《技能强企措施》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技能强企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以技能强企推动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技能强企措施》包括哪些方面?
《技能强企措施》从十三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技能强企工作具体要求,包括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支持企业建设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促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加强职业学校技能人才培养供给,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企业“两类”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技能合作,支持企业吸纳技能人才,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强化技能强企各项保障。
五、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的内涵是什么?
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围绕健康养老、绿色低碳、低空经济、现代服务、数字职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师傅,学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出政策、出服务、出管理”工作机制,以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为主体,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实现产业、教学、培训、评价、就业衔接融通。
六、企业可建设哪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企业可以建设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工匠学院等人才培训平台。同时可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七、促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的举措有哪些?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紧贴企业需要,扩大职工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效融合。
实施产业工人技能学历双提升行动,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产业工人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支持企业通过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
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有什么新的规定?
支持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
九、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有哪些举措?
持续推动“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制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
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专家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提升数字人才技能。
将企业高技能人才纳入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级研修项目。
十、如何加强职业学校技能人才培养供给?
引导职业学校聚焦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专业布局,大力推行“三教”改革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多方共同参与,打造产业、教学、培训、评价、就业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大“订单班”“冠名班”培养力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产业园区、龙头企业,组建多跨协同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
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和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构建“政企共建共管共育”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十一、企业如何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经营主业需要,自主确定技能类职业(工种)评价范围(准入类职业资格不列入),自主设置岗位等级,对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自主运用过程化、模块化、业绩评审、直接认定、技能竞赛等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十二、支持企业“两类”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有哪些举措?
深化企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构建融合创新、应用与技能三位一体的人才培育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备案为贯通评价机构,扩大贯通评价范围,促进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措施相互衔接。
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要求的获奖职工,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十三、如何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技能合作?
推进“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支持企业与技能筑梦培训基地、师资培训中心广泛合作,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
建好“一带一路”国际技能交流中心,依托企业以产品出海带动服务、技能、标准国际合作。
支持具备条件的跨国企业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技能认证服务站,常态化开展国际技能认证。
十四、企业吸纳技能人才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到我市12个县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按规定给予就业补贴。
对到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按规定给予紧缺岗位就业补贴。
十五、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有哪些举措?
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
在技能人才聚集的区域、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行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
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
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十六、如何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表彰激励?
相关评选、荣誉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
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
推动企业落实高技能人才联系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节日慰问、健康体检和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对象范围。
十七、强化技能强企有哪些保障举措?
健全工作机制,在资金、项目、金融等方面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通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推动企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支持企业高技能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创新成果孵化、转化等服务保障工作。
推动“产业人才强园强企综合智服”综合场景建设,打造“巴渝工匠”产教评技能生态数智平台、“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合作平台,构建智能化、数字化、一体化的企业技能人才服务体系。
十八、《技能强企措施》政策适用对象是哪些?
《技能强企措施》涉及政策、措施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企业职工等(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十九、政策解释和咨询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老师;联系方式:023—8812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