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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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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重庆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双定办法》),专门建立了面向我市乡镇(含街道,下同)农业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乡镇农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通道。

    一、为什么要制定《双定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明确提出“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适当增加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农业农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农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创造条件”、“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可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激励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等面向基层一线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务实举措。基于此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一线农业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基层一线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特制订本办法。

    二、《双定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3.《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4.《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三、《双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职称)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等进行了规定,重点明确了申报职称需要具备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等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我市乡镇(含街道,下同)农业服务机构在职在编的农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双定”职称如何取得?

    报名参加“双定”副高职称评审,执行“评聘结合”原则。“双定”副高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分数线在全市合格线上降分划定。

    六、“双定”职称如何评审?

    “双定”职称评审,单独组建评审委员会(或单独分组)开展,申报条件单列,结构比例单设(允许区县集中调控,统一使用)。农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仅限于在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使用有效,证书上注明“基层定向有效”字样。

    七、“双定”职称能否转评通用职称?

    取得“双定”职称后,在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继续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满5年以上,且符合正常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转评为同系列同级别通用职称,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八、“双定”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聚焦基层,开拓创新

    《双定办法》是在原有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基础上落实基层倾斜的新举措,具有三个“新”特点:一是适用对象“新”,在全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在职在编的农业技术人员适用;二是适用范围“新”,在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使用有效;三是结构比例“新”,结构比例单设,允许区县集中调控,统一使用。《双定办法》的出台对于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注重实践,科学评价

    结合我市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在全市农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线基础上,适当降分划定“双定”分数线。科学设置申报条件,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更加注重农业技术推广成效,将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等的推广应用情况纳入评价依据,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九、“双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农业农村委)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8913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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