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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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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鉴定评价机构的等级评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健全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估机制,定期组织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鉴定评价机构的等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鉴定评价机构等级评估的内容为鉴定评价机构遵守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履行工作承诺,以及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主要包括内部管理、评价组织实施、评价质量管理、证书管理。

    三、鉴定评价机构分为几个等级?

    鉴定评价机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鉴定评价机构等级评估多久开展一次?

    鉴定评价机构等级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人力社保部门还将结合工作形势和公众举报投诉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五、鉴定评价机构等级评估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主要程序是:鉴定评价机构自评——报送自评结果和定级申请——市职鉴中心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和验审——综合评估——市人力社保局核查评定——初步确定等级——公示——确定等级——发布公告。

    六、对优秀鉴定评价机构的激励措施有哪些?

    包括给予命名和授牌;备案到期再次申请备案免予技术评估;免除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免除评价活动现场质量督导;国家、本市和区县(自治县)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七、对不合格鉴定评价机构的管理限制措施有哪些?

    将不合格鉴定评价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取消备案。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