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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8号)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22

《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8号)政策解读


    一、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为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为。

    三、第三方评价的对象是哪些人群?

    第三方评价机构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现行的职业资格评价在实施主体和证书效力上有什么区别?

    职业资格评价的实施主体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主体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证书效力上,两者都是技能水平的证明,都纳入人才统计范围,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五、哪些机构可以申请开展第三方评价? 

    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丰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经验,可以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六、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以开展哪些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开展第三方评价的职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收录和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技能类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认定范围。

    七、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以开展哪些职业(工种)等级范围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开展区域范围分为市、区县2级,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三方评价的机构,可申请开展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区县范围开展第三方评价的机构,可申请开展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八、如何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第三方评价机构基本情况表》、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信用报告、培训评价规模数据辅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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