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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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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4.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 (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4个职能处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重庆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专家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重庆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专家服务中心。 

    比上年减少1个单位,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隶属关系改变,纳入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二级单位编制部门决算。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划转公务员管理、医疗保险、军官转业安置、外国专家管理等4方面行政管理职责;划转1项业务经办职责,将社会保险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另外明确了四方面职责,分别是:市级评比达标表彰职能、以市政府名义任命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办理职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审核职能、协助开展公务员公招、遴选、选调考试的考务工作职能。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次机构改革,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1205.1万元,2019年预算数包含市人力社保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转至其他部门的基本支出389.1万元,项目支出816万元。市人力社保局已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执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7,608.87万元,支出总计167,608.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0.01 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实训中心基建项目及一带一路技能大赛等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37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91.81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五一校新校区完成迁建,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11.34 万元,占93.84%;事业收入2,556.64万元,占1.86%;经营收入204.03万元,占0.15%;其他收入5,700.37万元,占4.1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0,236.4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43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3.32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五一校新校区搬迁支出各项费用、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586.97万元,占14.68%;项目支出113,663.14万元,占85.18%;经营支出187.99万元,占0.14%。此外,结余分配98.2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072.54万元,较上年增加3,648.78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工程款需按合同规定分期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719.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138.02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1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9.86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五一校新校区建设资金年中追加金额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74.41万元,增长118.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带一路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807.6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40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19.31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五一校新校区建设支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支出、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创孵化基地奖补等项目支出等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71.43万元,增长111.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31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71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资金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未支付完结以及部分就业创业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1.66万元,占1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7.66万元,增长156.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引进高层人才补助支出增加、人才开发专项增加。

    (2)教育支出26,239.45万元,占2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00.63 万元,增长272.78%,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107.55万元,占65.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24.47万元,增长82.74%,主要原因是五一校新校区搬迁支出各项费用、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支出、职业技能专项、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创孵化基地奖补专项等项目相应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10.74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0.50%,基本与预算持平。

    (5)农林水支出2.7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6)住房保障支出593.25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0.33%,基本与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4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8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26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机构调整,有24人划转到医保局、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导致人员费用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95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3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机构调整,有24人划转到医保局、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导致公用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5.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09万元,下降39.98%,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接待费、公务车辆运维支出得到较好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53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更换了2辆报废的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0.88万元,主要是用于组团赴国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32.12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64万元,增长115.15%,主要原因是本年组团参加45届世界技能大赛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45.6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8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更换了2辆报废的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89万元,下降54.80%,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13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是本年上半年我局有2辆公务车报废需更换未产生运行费,同时我局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按规定派车、用车、管车。

    公务接待费79.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国内其他省市人力社保局人员来渝学习、调研、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74万元,下降50.4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涉及接待费用申报、审批环节采取系列措施严控接待费按规定标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6万元,下降16.14%,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634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8个团组,27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5辆;国内公务接待787批次5,2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0.20元,车均购置费22.83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减少,机关公用支出相应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2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02万元,增长86.57%,主要原因是“英才大会”的开展。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5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6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促进就业、人才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领导干部按规定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出行和考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3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18.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0.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1%。主要用于信息化平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制作社保卡购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402.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225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按照“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规范考试”的工作要求,安全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人事考试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9.4万元,执行数为3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安全圆满完成各项考试任务。全年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社会化委托服务考试等各类政策性考试任务92项次,同比增长26%;录用(遴选)公务员人数2189人,完成率为109%;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55人,完成率为105%;全年参考考生54.06万人次,同比增长36%;组考113万科次,同比增长26%;设置考场约3万场次,安排考务人员近7万人次,上缴市级财政考试考务费6318万元,同比增长22%;组织命制试题200多套共计1.6万余题,高质效做好30余项社会化考试命题服务。二是多策并举保障考试平稳运行。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考务精细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防范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多部门协同管控考试风险隐患等措施,积极构建全方位的考试安全工作体系,有效维护了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三是精诚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效能。通过优化服务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人事考试社会化评价服务、指导建设标准化直属考点等措施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安全防范有压力,个别培训机构蓄意干扰和破坏正常考试秩序的行为仍有发生,防范打击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考试场次及规模的逐渐增加,考试场地及配套设施略显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扎实推进以加强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为核心,集考场监控、试卷管理、安全管理、监控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人事考试指挥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我市人事考试安全及基础保障能力。二是加强涉考政策及资源协调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新考点设置、专家选派、考试经费保障使用、事业单位分类招聘考试改革等工作的支持力度,解决场地等困难问题。三是加强考试反作弊技术设备和服务的引进升级工作,强化考场一线监管。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负面导控两手抓、两手硬,为人事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9年度市级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人事考试考务专项

自评总分
   (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及电话

李怡,8686881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3620.00

3149.40

3149.40

100.00%

10.00

其中:市级支出

3620.00

3149.40

3149.40

100.00%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局党组对人事考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研判形势,紧紧围绕保安全、强基础、促改革、提质量、优服务、塑品牌的工作主线,全力确保全年考试安全,努力实现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规范考试。                   
        (一)全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继续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考试安全的底线思维,进一步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全方位筑牢人事考试安全防线。通过从严管理考试工作队伍、发挥多部门考试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加强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持续整肃考风考纪、继续开展2019年度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月活动,扎紧织密考试安全风险防范网。深入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会同公安部门深挖有组织“助考”活动,严厉整治个别培训机构蓄意干扰和破坏正常考试秩序的行为。
        (三)全面提升考试保障能力。一是运用“互联网+考试”新思维提升考试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涉考政策及资源协调工作。三是加强考试反作弊技术设备引进升级工作,强化考场一线监管。四是加强舆论引导。
         (四)扎实有效抓好党建工作。

       2019年,我中心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规范考试”的工作要求,全方位管控考试风险,主动、扎实、稳慎、高效地抓好了人事考试各项工作,人事考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安全圆满完成各项考试任务。全年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社会化委托服务考试等各类政策性考试任务92项次,同比增长26%;考生54.06万人次,同比增长36%;组考113万科次,同比增长26%;设置考场约3万场次,安排考务人员近7万人次,全年上缴市级财政考试考务费6318万元,同比增长22%;二是多策并举保障考试平稳运行。针对当前考试工作面临的形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考务精细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防范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多部门协同管控考试风险隐患等措施,积极构建全方位的考试安全工作体系,有效地维护了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三是求真务实做好改革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改革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模式,做好乡镇基层人事考试服务等工作,主动探索机考服务外包等工作;四是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作;五是扎实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六是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建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年度
   指标值

调整后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
   判断

实施人事考试项次

45


92

100%

20.00

20.00

录用(遴选)公务员人数

2000


2189

100%

10.00

10.00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

3000


3155

100%

10.00

10.00

参考考生数量

万人次

35


54

100%

20.00

20.00

考生投诉率

≤1


≤1

100%

10.00

10.00

不发生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和考务组织失误

%

100


100

100%

20.00

20.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专项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

    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主要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完成全市社保卡新增和补换卡工作,提高卡片质量。二是夯实社会保障卡服务基础,完善用卡环境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应用活跃度,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工作。四是结合“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探索电子社保卡上线应用,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保障以上目标及任务的顺利完成,市财政局安排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专项资金予以保障,2017-201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约0.8亿元。

    2.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专项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卡中心”)为主要评价对象,并抽取江北、九龙坡、沙坪坝等9个区县进行现场评价。

    该专项重点绩效评价得分为90.5分,等级为“优”。

    总体上看,社保卡中心通过建立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优化办卡服务流程、完善用卡环境建设、推进安全平台建设和各项功能应用,社会保障卡制卡周期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个人办卡即办即取,批量办卡10个工作日办结,乡镇一级网点覆盖率达87.66%,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老百姓满意度较高。

    3.主要问题

    (1)滞留卡、废卡管理不够精准,不利于成本精准控制

    目前,滞留卡及废卡均由各区县服务网点自行管理,由于社保卡中心未及时将各区县服务网点的滞留卡、废卡清理情况进行收集并在制卡系统中进行反馈,导致系统滞留卡、废卡数量与网点实际数据有部分不一致,不利于对成本进行精确分析,将影响对成本的精准控制。

    (2)区县部分经办单位对资产盘点表等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不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个别区县服务网点未将卡片盘点情况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进行存档备查,使得卡中心无法结合各服务网点的发卡量对其现有的卡片数量及制卡设备是否可以满足需求进行有效分析,可能会降低制卡设备等资产的使用效率。  

    (3)应用宣传效果不理想,部分功能知晓率偏低

    据调查问卷反馈,大多数办卡群众对社保卡功能的认知仅为凭卡就医和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而对社保卡常用的就业培训、工伤保险、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金融支付功能等7项功能平均了解率不到50%。

    (4)个别指标设置不合理,对提高民众满意度激励作用不够

    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过低,目标值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如投诉率绩效指标值为低于1%,如按照年度发卡量150万来计算,投诉率只要低于1.5万人次,即完成该绩效目标,但根据投诉情况统计,每年投诉量仅为30条左右,实际投诉率甚至低于0.01%。

    4.有关建议

    (1)加强卡片和重要资料管理

    建立免费卡核准、登记、管理制度,以保证免费卡的制发有据可依,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整准确。

    (2)强化制卡系统功能

    设置制卡时限超期预警,同时提升系统稳定性,以减少因系统不稳定不能及时处理而引起的差异。

    (3)加强社保卡应用功能宣传

    对不同年龄人群制定不同的宣传措施,提升社保卡应用功能使用活跃度。

    (4)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

    将投诉率指标设置为0.01%或年度不超过多少人次或将该指标合并至办卡群众满意度,加大办卡群众满意度指标所占权重。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686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