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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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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10月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指导思想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第四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第五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三节  健全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机制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第四章  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第五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六节  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

第七节  加强表彰奖励

第五章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第二节  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第三节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第六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第三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第二节  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第三节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第九章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  推进川渝人社合作

第二节  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第三节  促进对外交流合作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十章  支撑保障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第四节  强化统计监测

第五节  强化实施保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力社保)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时期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全面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重庆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人力社保事业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统筹谋划和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总体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巩固民生之本,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力稳定就业形势。“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夯实民生之基,社保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持续推动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十三五”末,全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0万人、548万人和730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422万人、109万人和301万人。

把握发展之要,人事人才工作积厚成势。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深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成功举办并永久落户重庆,我市培养的技能人才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十三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03万人,高、中级占比首次达到50%;技能人才387万,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近30%。

织密保障之网,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坚持预防和处置双管齐下,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立完善“三方四家”定期协商会议制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验,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响应民心之盼,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办事大厅、门户网站、“重庆人社”APP等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体系,建成市级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深入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公布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95项,办事材料平均精简比例达60%以上、压缩办理时长达8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勇担攻坚之责,人社扶贫工作圆满收官。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增收入、技能扶贫强素质、社保扶贫保生活、人才人事扶贫促发展、对口扶贫增实效。“十三五”时期,全市76.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应转尽转,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代缴应缴尽缴三个100%。

抓牢战略之机,川渝人社合作开局良好。建立1+N”合作模式,双方签约合作协议77项,就业、社保、人才等领域协作深度发力,8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24项“跨省通办”事项全面完成,两地互签电子社保卡2.4万余张、互办养老待遇资格认证7800余次。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15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31】

300】

362】

2.城镇调查失业率(%)

6.5

5.7

3.城镇登记失业率(%)

3.6

4.5

4.5

4.促进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60】

68.4】

5.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90

93.6

6.发放扶持创业贷款(亿元)

200】

251.3】

7.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家)

100

102

8.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100】

137.8】

9.协助重点企业招工(万人次)

160】

190】

二、社会保障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95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948

2100

2370

12.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852.89

1450

1340

三、人才队伍建设

13.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39

190

203

14.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9.7∶37.9∶52.4

10∶40∶50

10∶40∶50

1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89

115

104.5

四、劳动关系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3.7

90

95

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

90

96.7

1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53.4

1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9

95

100

五、公共服务

20.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

95

100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十四五”时期,全国及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做好人力社保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为人力社保事业开拓视野、集智汇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群”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为人力社保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广泛影响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长期短期矛盾的相互碰撞,都将给人力社保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数量难以满足发展需要;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发展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通过改革破除事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系统观念,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产业、人才、劳动力资源优势互补和交流互动。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社保领域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再分配的调节功能,使人民群众都能依法享有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深化人力社保领域制度改革,构建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时期和二○三五年人力社保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就业总体形势更加稳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不断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就业形势更加稳定可控。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平稳。到2025年,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00万人、750万人、610万人。

——人才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良好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基本成型。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30万人、450万人。

——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上下联动、内部一体、外部协同、过程可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慧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广泛普及,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

○三五年远景目标为:

2035年,劳动者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创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62】

【>300】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7

5.5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5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162.7】

150】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53.7】

4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48

610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730

750

约束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51

7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203

230

预期性

11.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19

23

预期性

12.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14.4】

12】

预期性

13.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806

1000

预期性

14.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38.3】

65】

预期性

15.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4.7】

3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53.4

60

预期性

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7

90

预期性

1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7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9.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3546

3600

预期性

20.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22

67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发布就业指数,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推进产业、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岗位多的行业产业、项目,加快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建立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考核机制,促进产业、行业带动就业。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调研督导等行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推动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实训中心等高水平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活动,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促进创业项目发展,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创业生态。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的帮扶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立退捕渔民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四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打造“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实名制建设,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普惠性和个性化服务,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供求周期性变化规律,适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建设的工作机制,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持续加大全市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监测和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加快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专栏3  就业“聚力增效”行动计划

1.“渝创渝新”创业促进就业工程。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创业服务体系,举办创业生态峰会、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创业加速计划等专项活动,推动建设4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西部创业实训示范中心、5个市级创业型示范城市、20个创业就业示范乡镇(街道)、50个创业就业示范山村(社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12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亿元。

2.“就在山城”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专项帮扶计划,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覆盖,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在90%以上;每年帮扶15万登记失业人员、8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举办农民工历程巡礼展览,累计建成6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培育50个农民工劳务培训基地,驻外劳务办事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到外出农民工就业10万人以上的所有地级市。

3.“职引未来”职业指导服务提升工程。建成职业指导服务线上平台,建立职业指导专家库,开展网络主播、职业指导等培训,举办职业指导模拟大赛。提供职业指导服务300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00万人次,推动创建市级职业指导工作室10个。

4.“智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运营推广“智能就业”信息平台。规划建设“重庆英才·职等您来”国家级网络直播招人招才公共服务基地,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推介就业岗位500万个以上。加快经办服务标准化、业务档案一体化建设,推广“就业创业服务超市”,创建100个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

第五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规范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推动建设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开发引进国际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实施国际师资交流培育培养计划。优化技工院校布局,扩大优质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支持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参与发展技工教育,规划建设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二期工程。推动建设中西部职业技能竞赛示范中心,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模式。

专栏4  “技能重庆”行动计划

1.“巴渝工匠”高质量发展工程。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推动建立20个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和50个市级集训基地、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市级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5个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2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规划建设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二期工程和250个公共培训(实训)示范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00万人次,建成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暨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在万州等地区规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3.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实施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计划,推动建立5个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10个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5—10个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4.新型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新职业推广计划,推动建立150个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培养培训20万名以上符合新经济、新业态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  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持续精准扩面。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等单位和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研究划转的国有资本收益充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和办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优化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计息办法。落实国家修订后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相关政策。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政策。

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推动修订《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优化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重点产业,动态调整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监测范围。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等保障功能的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

专栏5  社会保险“固本培元”行动计划

1.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等功能。

2.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

第三节  健全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推进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基金监督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建立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稳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归集管理,抓好年金计划合同备案、加强合规性监管、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推动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平稳有序。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与其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对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宽“不见面”服务范围,持续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全市集中共享的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  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营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环境。

第一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完善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制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清单。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完善“塔尖”“塔基”人才政策,建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不断丰富引才活动,办好重庆英才大会,举办“才聚巴渝”系列引才活动,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等项目,提升“重庆英才”品牌影响力,吸引大批“高精尖缺”人才聚渝,力争5年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0万名。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制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支持政策,形成人才服务基层导向机制。提升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实施人才服务快办行动。完善英才服务制度,优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探索个性化、市场化、数字化服务新模式。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监督到位、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培养选拔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大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优化完善博士后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工程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加大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博士后沙龙”品牌系列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优化完善重庆专家库建设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管理运营,持续开展重庆英才讲堂、高端人才智力项目对接会、专家人才学术交流智荟沙龙、专家人才国情研修等活动。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定期发布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研究出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融互通。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第四节  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着眼于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可按“一事一议”方式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支持,在团队招聘、岗位管理、薪酬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加大对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等大型科技平台招收培养博士后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高水平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拓宽海归创业人才与知名投资公司、企业家、科学家的合作渠道,组织开展重庆英才创新创业“路演月”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资助举办技术经理人高级研修班。强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交流服务,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探索设立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平台。

第五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推行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试点,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完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度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行为。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提升选人科学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六节  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

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人事考试工作质量规范,加强对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建好用好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按照“试题研发、测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目标定位,努力打造示范西部、辐射全国的国家级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建成涵盖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业务管理、数据管理等于一体的人事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形成科学、实用、安全、高效的人事考试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

第七节  加强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建立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完善表彰奖励获得者数据库。做好国家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国家部委表彰奖励推荐工作。持续推进市级及以下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等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加强对先进模范的服务,开展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6  “英才汇聚”行动计划

1.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程。培养选拔60名左右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10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新建3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20个市级专家服务基地,推动新设立150个专家工作室。

2.博士后人才培养工程。每年择优遴选20名左右博士创新人才,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每年择优遴选20名左右国内优秀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应届博士开展国际交流培养。推动新设博士后科研站200个,累计招收4000名以上优秀博士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推进新建5个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和新职业培养培训项目,动态管理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教育,每年组织举办30期左右高级研修班。

4.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行动。每年组建30个以上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规划建立一批乡村人才振兴学院,培养壮大基层、乡村专技人才队伍。

5.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行动。推动建设3个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开展跟踪帮扶。组织开展2期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创新人才国内或国际考察交流活动,吸纳支持更多国内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渝创新创业。

6.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新兴行业和紧缺技能工种,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2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0名全国技术能手,培养评选30名重庆技能大师、150名重庆技能英才、150名全市技术能手。

7.建立“智能+技能”人才孵化空间。推进建设“智能+技能”人才培养部市合作示范区,推动建立50个“智能+技能”人才孵化空间,培养培训10万名以上“智能+技能”人才。

8.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培养专项。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集聚国内外优秀科学家,引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培育2—4名(个)国内一流的优秀科学家或团队。

9.青年英才储备专项。推动出台《关于支持重庆英才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激励支持青年人才在渝创新创业,将重庆打造成为青年人才荟萃区,引进培育硕士及相应职称、职级的青年人才2万名。

10.“才聚巴渝”系列引才活动。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引才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结合,每年定期“走出去”开展海外和国内引才专项活动,每年举办博士渝行周、海外优秀人才及项目对接会等“请进来”引才活动,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渝就业创业。开展各类引才活动800场次以上,活动引进各类“高精尖”和急需人才2万人次。

11.人才驿站(柔性引才)建设专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支持区县、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驿站50个。


第五章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体系,推动建设西部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到2025年,行业年营业收入达150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达3500家,从业人员达3.5万人,年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或流动500万人次。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加快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大力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适应市场多样化、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研究制定市场化高端人才寻访激励措施,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大力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端业态,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从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大力推动产业业态扩容。实施业务开放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积极探索市场购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成果,打造市场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项目3个以上。

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抓住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产业转型升级契机,针对性开展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的相互联动。探索实施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三进”专项行动,开展产品宣介、业务洽谈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作用。

第二节  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加强产业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支持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推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考核机制,构建国家、市、区县三级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2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0家、区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若干家,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名优企业培育。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到2025年,力争培育1—2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建立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HR(人力资源)能力大赛体系,常态化举办西部HR(人力资源)能力大赛,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开展猎头、测评、外包等细分业务从业人员能力大赛,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到2025年,争取形成行业内具有显著影响力的赛事品牌3个。持续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平台。

第三节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金融支持。鼓励区县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贷款支持,扩大贴息贷款覆盖范围,打造低成本人力资源服务战略洼地。

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建设。针对行业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创立地方服务标准。到2025年,争取制定10个左右人力资源服务标准。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银行”,建立分类业务检查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完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库。到2025年,评选市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150家以上、国家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30家以上。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提供虚假信息、乱收费用等扰乱市场行为。探索工商登记信息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信息定期比对机制,及时清理“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督信息公开,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数据整合,鼓励公共和市场资源共同参与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建成覆盖本地的求职人群“自画像”数据库和辐射全国的人力资源引入网络体系,提升行业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年报、季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探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制度建设。

专栏7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千亿跃升”行动计划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千亿扩容”计划。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力争培育1—2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上市企业,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全市累计建成10家左右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建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项目。

3.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HR(人力资源)能力大赛体系,打造有较强影响力赛事品牌3个,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以上,其中产业领军人才达到100人左右。

4.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计划。结合行业发展前沿和重点领域,形成10个左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

5.人力资源市场诚信提升计划。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制度,设立信用“银行”,开展诚信示范机构遴选,评选市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150家以上、国家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30家以上。


第六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待遇,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落实薪酬分配指引,深化要素分配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支持企业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式。完善最低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系统应用力度,为全市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制定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按国家部署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探索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倾斜机制。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渝薪芯”工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薪酬项目全覆盖和全市事业单位全覆盖,形成工资数据一体化集成。

第三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拓宽就业渠道,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拓宽技术工人职业上升通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着力提高技能型人才、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促进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小微企业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和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法,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领域各项改革创新。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探索电子劳动合同运用。按照国家部署,探索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行为,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强化监管作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质效。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和方法,提升集体协商质效。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强化服务,做好调裁衔接,持续推进调解仲裁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巡回仲裁、驻点调解、庭审观摩活动,发放仲裁建议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和部门协同处理机制。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健全配套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保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社保的综合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专栏8  “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培育计划。打造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00名。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0家。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5个。培育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300户。

2.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在全市选取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建立企业用工监测机制,指导企业稳岗稳员。

3.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建立企业薪酬信息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计划。增加示范仲裁院5个、仲裁庭5个、仲裁调解室5个。

5.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线上办案。优化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功能,推进仲裁庭审监控系统建设,增加5个数字化仲裁庭。

6.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计划。强化调解员仲裁员管理,有序扩大兼职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增加持证兼职仲裁员80名、持证调解员100名。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建立健全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标国家和我市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动态调整机制,为群众、企业和相关单位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探索开展区域性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鼓励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优化服务、提高满意度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标准。研究制定全方位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地方标准,编制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动经办服务标准化。发挥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发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政策执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经办方式、服务手段、风险控制全市统一。

第二节  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实施人力社保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信息技术与人力社保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人力社保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向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人力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推进“一窗综办”“全域通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全面推进线上服务,实现多渠道一体、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衔接融合。推动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健全数据归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用,依托部、市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内部业务协同。深化人力社保大数据在业务管控、经办服务、风险防范、决策分析、信用评价等方面应用。探索以大数据技术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劳动合同等创新应用。健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网络等运维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安全和隐私保护,提升基础设施支撑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信息化工程(金保三期)建设。

第三节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

推进第三代社保卡换发,加快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实现实体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强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记录、自助查询、金融支付等功能,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补贴发放、就医购药、信用服务等其他民生领域广泛应用,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

专栏9  基本公共服务“强基提质”行动计划

1.人力社保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领域信息系统,促进人力社保全业务领域实现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按照“云长制”工作要求,推进信息系统集中、整合。推进与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平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对接,支持全国联网模式下的经办、服务与监管。

2.“智慧人社”项目。按照“一库、一系统、一平台”总体框架思路,推进人力社保业务流程与信息系统再造重塑,整合构建以线上“一网受理”、线下“一窗受理”、后台业务信息经办处理为主体,以数据共享、智能监控、决策分析、可视化等为支撑的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全面支撑“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实现智能化服务与监管。

3.社保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按照“一卡通”“一码通”模式,建设社保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第三代社保卡运行支撑环境,促进卡码深度融合,完善线下实体社保卡“一卡通”、线上电子社保卡“一码通”协同并用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服务应用,逐步拓展在商业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

4.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以信息化创新驱动,引领人力社保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以国家级平台为支撑,市级平台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力社保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

5.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为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4个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满意办”服务。持续推进“清减压”,逐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推出一批免审批项目,不断提高“零材料”提交事项比例。推动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持续推动人力社保政策和社保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工作。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满意度第三方评价,确保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推动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人力社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行风建设经验做法、积极成效,继续选树一批“人社服务标兵”,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九章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深化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拓展跨区域、跨省市交流与合作,以项目带动推进实现资源共享、要素互通、制度互联、待遇互认,促进形成人力社保事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节  推进川渝人社合作

深化就业协同。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求职用工、就业监测、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库资源。推动两地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打造劳务品牌,深化农民工服务协作。联合举办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轮流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研讨会。加强两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健全川渝根治欠薪协作机制。

深化社会保险协同。加快实现两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推动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互认,失业保险待遇异地申领,推进工伤认定和保险待遇政策协同,实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互认,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协作机制,推进社保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强化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加快人才集聚,探索成渝地区人才评价政策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川渝籍海外人才数据库,共同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作用,支持川渝毗邻地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助推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渝西川南地区发展。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协同推进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加强建立衔接协调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协同培养,开放共享培育平台资源,推进专业技术、技能等级资格互认,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共同打造“智汇巴蜀”“才兴川渝”人力资源品牌和“巴蜀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引导专家参与跨区域智力服务,推动开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行系列活动。

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深入落实重大政策出台前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两地政策比较研究,增强政策协同。完善公共服务标准,逐步统一规范两地同一服务事项名称、申报要件、办理流程,全面实现“川渝通办”。加强川渝人力社保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专栏10  川渝人社“勠力同心”行动计划

1.“才兴川渝”引才活动专项。推动打造川渝人才引进品牌,联合组织“才兴川渝、助力民企”民营企业引才服务月、“才兴川渝、就业援藏”招聘会、“蓉漂人才日”“成渝双城”招聘会等系列引才活动。开展引才活动20场次以上,引进各类高精尖缺和急需人才1000人以上。

2.“智汇巴蜀”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专项。打造川渝大学生就业创业竞赛品牌,联合举办“大创慧谷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求职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开展竞赛活动10场次以上,服务川渝大学生就业创业10万人次以上。

3.建立川渝博士后工作联盟。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博士后站广泛参与的川渝博士后工作联盟,通过举办博士后论坛、博士后招收信息发布会、博士后研究成果展等活动,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博士后工作发展新格局。

4.川渝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采用省级“总对总”模式,建设完善川渝人力社保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支持数据库、接口、文档等多种形式交互,为两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供支撑。对接贯通两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业务互办、互认,实现跨省通办和服务双向延伸。

第二节  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重庆主城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分类支持“一区两群”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推动“一区两群”差异化协调发展。

推动“一区”引领发展。开展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在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打造现代人力资源服务核心区,加快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高效协同的人力资源区域创新体系。

推动“两群”特色发展。支持渝东北、渝东南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区县全覆盖;支持加大渝东北、渝东南区县与主城都市区的人才交流力度,在选派专家服务团、建立专家服务基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加大技能人才教育培养力度,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发特色职业(工种),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增设技工院校。支持“两群”区县培育引进更多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创建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鼓励万州、开州、云阳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打造渝东北人力资源高质量供给区。鼓励渝东南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发展,积极培育一批立足重庆、辐射周边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第三节  促进对外交流合作

围绕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服务、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育、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农民工服务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跨区域、跨省市合作机制。探索打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城市人力资源合作通道,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合作交流,提高参与全球人力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整体经济效率;依托长江上游四省市区域合作机制,推动与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高水平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支持广阳岛片区创建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发展示范区;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与甘肃、青海、广西等省区在劳动力转移、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合作;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深化与山东的劳务协作,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用工信息平台,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地区协作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活动,建立完善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创建乡村工匠驿站,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乡村设立分支机构,加大乡村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优化乡村人力资源培训机制,重点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


第十章  支撑保障


充分发挥规划对事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推动地方性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社工作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力社保“八五”普法。打造普法特色品牌,依托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人力社保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人力社保精准普法信息平台。

第二节  强化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人力社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障,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业务能手。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夯实宣传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人力社保重大政策宣传,推进宣传解读便捷化;做好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活动宣传,积极打造人力社保工作品牌;健全完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加强“宣传矩阵”建设,推动人力社保政务新媒体建设提档升级。

第四节  强化统计监测

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倡导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加强部门统计数据协同共享,完善人力社保统计数据会审和内控监督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实现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和分析应用的现代化。

第五节  强化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责任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规划重点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预警机制,有效保证规划落实。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合理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


附件下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