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地点: 1、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 2、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统一到注册地的区县公共业务办公室; 3、在市社会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单位统一到市公共业务办公室; 4、区县(自治县)之间发生社会保险管辖争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地方税务局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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